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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污水处理费调价后不低于0.8元/吨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7  来源:羊城晚报  浏览次数:540
  记者8月23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内广州市污水处理费将调高到0.8元/吨以上。据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条件的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广东省年内将有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政策出台,届时将举办公开听证会。

  当天是广州市物价局今年第五次接访。接访中有关负责人透露,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的通知,肯定要调高污水处理费,而且污水处理费不在今年的限价范围内。不过如果费用调高,需要开听证会确定。物价部门将综合考量市民的收入、物价水平、市民承受能力来拿出具体的调价方案。按规定不会低于0.8元/吨。现在广州市居民使用一吨生活用水需要交纳1.32元的水费,同时每吨水加收0.7元的污水处理费,相比之下,国内其他大城市都比广州要高几角钱。有关部门对此表示,目前广州的污水处理费收入不能满足污水处理正常的运营成本和分担的投资费用。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能对治理水污染和节约用水起到作用,体现了政府下大力气抓环保、节能、排污工作的决心。“从发展的角度,如果不调,后代会骂我们;但是调高的话,也确实会增加市民的负担。但是从某方面来说,调高污水处理费比自来水调价的意义更大。”据介绍,由于污水处理成本更高,因此,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合理的比例应当是1:1,在国外污水处理费甚至要高过水价。将来水费的构成,污水处理费可能将高于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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