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污水处理费由原先的0.22元调至0.5元,由于这部分费用放在水价里面一起征收,即居民用水价格为1.38元/吨。考虑到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南昌市决定给城市低保户发放水价补贴,但仍采取先征后返的原则。即低保户先由市供水公司按调整后的到户水价1.38元/吨收取,年底由市民政局提供城市低保户花名册交给市政公用事业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拨款给市民政局返还给低保户。
根据自来水等相关部门的统计分析,南昌市低保户月平均用水量在10立方米左右。南昌市政府规定,每月按10立方米用水量对低保户给予补助,即每月补助2.8元。据悉,南昌市目前有低保户3万余户,为推行此项减免政策,南昌市每年将为低保户补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