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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低保户用水每月有补助 专款年底发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2  来源:都市消费报  浏览次数:308
  记者8月20日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今年该市将拨出100万元专款给城市低保户,用于补贴水费。

  据悉,自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污水处理费由原先的0.22元调至0.5元,由于这部分费用放在水价里面一起征收,即居民用水价格为1.38元/吨。考虑到特困群体的实际困难,南昌市决定给城市低保户发放水价补贴,但仍采取先征后返的原则。即低保户先由市供水公司按调整后的到户水价1.38元/吨收取,年底由市民政局提供城市低保户花名册交给市政公用事业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拨款给市民政局返还给低保户。

  根据自来水等相关部门的统计分析,南昌市低保户月平均用水量在10立方米左右。南昌市政府规定,每月按10立方米用水量对低保户给予补助,即每月补助2.8元。据悉,南昌市目前有低保户3万余户,为推行此项减免政策,南昌市每年将为低保户补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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