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申报政策与实务指南
前 言
城市地下管网是城市运行的“生命线”,是保障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基本功能的核心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城市安全运行、民生福祉保障和高质量发展。截至“十四五”末,我国城市市政公用管网总里程已突破130万公里,其中供水管网约55万公里、排水管网约40万公里、燃气管网约25万公里、供热管网约10万公里。但受历史建设标准偏低、材质老化、运维投入不足等因素影响,全国约30%的燃气管网、25%的供水管网、40%的排水管网运行年限超过20年,管道泄漏、爆管、内涝、燃气泄漏等安全隐患频发,已成为制约城市韧性提升的突出短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的决策部署,全面对接“十五五”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目标,国家将城市地下管网纳入“六张网”战略布局和“两重”建设(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重点支持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十五五”期间全国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网77万公里,总投资规模超过5万亿元,全面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和智慧管理能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构建“超长期特别国债为核心、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引导、专项转移支付为补充、科技计划为支撑”的多元资金保障体系。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600亿元专项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较2025年增加2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保持300亿元规模,聚焦民生公益性项目;城市管网专项转移支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同步发力,为各地推进管网改造提供坚实资金保障。
为全面规范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中央资金申报管理工作,提升项目申报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指导各地各单位准确把握2026年最新政策要求,规范申报流程、提高申报效率、降低申报风险,根据《“十五五”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发展规划》《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6—2030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2026年修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等最新政策文件,结合各地项目申报实践经验与典型案例,编制本指南。
本指南系统梳理了城市地下管网领域各类中央资金的政策依据、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报条件、工作流程、材料编制、时间节点、监督管理等核心内容,细化了实务操作步骤、量化指标、模板范例和风险应对策略,兼具政策权威性、实操指导性和案例参考性,可为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科技等主管部门,以及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专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等各类申报主体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操作指引。
本指南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一、编制目的
本指南旨在为各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科技等部门及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专业运营企业、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提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申报中央资金的全流程操作指引,明确2026年最新政策要求、支持方向、申报条件、材料编制、审批程序、时间节点、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确保项目申报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推动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取得实效,为城市安全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编制原则
(一)政策依据充分。严格遵循2026年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所有支持方向、补助标准、申报要求均注明政策出处,确保指南合法合规、导向正确。
(二)操作指引具体。细化项目储备、材料编制、逐级申报、审核下达等环节的操作步骤,提供量化指标、模板表格和常见问题解答,增强指南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分类指导明确。针对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综合管廊、智慧管网等不同类型管网项目,分别明确支持重点和申报要求,体现行业特点,避免“一刀切”。
(四)格式规范统一。按照政府公文和项目申报文件通用格式编排,层级清晰、表述严谨、数据可溯,便于各级部门直接参照执行。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申请和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含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管网专项转移支付、科技计划资金等)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包括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综合管廊及智慧管网等。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各地可结合本省实施细则和年度申报通知,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2026年政策依据
一、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2026年适用)
作为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与管理的根本法律依据,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绩效管理。申报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履行预算编制、审核、下达程序,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该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了“无预算不支出”的刚性约束,所有中央资金项目必须完成预算审批后方可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26年适用)
明确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必须取得规划许可,严禁未批先建、违规建设。该法要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为地下管网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审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制度)。申报项目必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配备安全监测设施,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燃气管网等高风险项目,安全设施投入不得压缩。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
是地下管网科技创新类项目申报的法律依据,明确国家支持基础设施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该法规定了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等基本制度,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根本遵循。
5.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管理,依次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益性项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该条例要求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项目概算不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6. 行业行政法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分别作为燃气管网、供水管网、排水管网项目申报的行业依据,明确了行业建设标准、运营管理要求和安全管理规范。申报项目必须符合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二、国家级规划与政策文件(2026年最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2026年3月批准)
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韧性城市”,将城市地下管网改造作为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的核心任务,确定“十五五”期间全国改造老旧管网77万公里的总体目标。规划纲要同时提出“加强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提升城市防灾减灾能力”,为管网改造项目的安全导向提供了顶层依据。
2. 《“十五五”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发展规划》(2026年发布)
将城市地下管网列为国家“六张网”(交通网、能源网、水网、信息网、物流网、城市地下管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十五五”期间建设改造老旧管网77万公里,其中燃气管网20万公里、排水管网17.5万公里、供水管网17.5万公里、供热管网12万公里、污水管网10万公里,同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智慧管网建设。规划提出到203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8%以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基本消除。
3. 《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2026—2030年)》(发改投资〔2026〕XX号)
作为“十五五”期间管网改造的纲领性文件,明确分领域、分年度改造任务,提出2026年改造12万公里的年度目标;细化中央资金支持方向、补助标准和申报管理要求,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方案要求各地编制城市地下管网“一张图”和项目库,实现管网改造的精细化管理和项目化推进。
4. 《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
仍为重要政策依据,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原则和重点领域,提出优先保障民生工程、提升城市安全保障能力的总体要求。
5. 《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
继续有效,明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支持政策、运营管理模式和投融资机制,鼓励各地探索管廊有偿使用制度,推行“谁使用、谁付费”原则。
6. 《“两重”建设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将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列为“两重”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方向,提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安全隐患突出项目倾斜的资金安排原则。方案要求“资金跟着项目走”,所有支持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2026年修订)
1.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8号,2026年修订)
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审核程序、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要求,实行项目库管理、竞争性评审和全过程绩效管理。该办法明确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的定位,要求补助资金不得超过项目合理投资的限定比例。
2.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投资规〔2022〕910号,2026年修订)
明确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和监管要求,实行切块下达、分级管理。该办法确定了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管网改造项目的补助上限和分配方式。
3.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7〕29号,2026年修订)
规范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管理,明确专项转移支付的支持范围、分配方式、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要求,重点支持试点示范类项目,发挥中央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
4.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26〕XX号)
规范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使用管理,明确资金投向、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要求,实行项目法管理、竞争性择优支持。该办法规定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的“两重”定位和使用红线。
5.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2026年修订)
规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实施,明确项目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验收全流程管理要求,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该办法是地下管网科技类项目申报的基本遵循。
6. 《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4号,2026年修订)
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全生命周期管理,明确管线规划、建设、运维、信息管理等要求,建立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共享机制。该办法要求城市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线信息的动态更新和共享共用。
四、2026年重点政策要点
1. 支持力度加大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600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比2025年增加250亿元,增幅达18.5%;中央预算内投资保持300亿元规模,重点向中西部县城和安全隐患突出地区倾斜。资金总量创历史新高,体现了国家对城市地下管网安全的高度重视。
2. 支持范围拓展
在燃气、供水、排水、供热四大类基础上,首次明确将智慧管网建设纳入独立支持方向,智慧化改造可单独申报,也可与主体管网改造打包申报;允许排水防涝、污水提质增效相关配套设施纳入支持范围;支持县城和中心镇管网改造项目。
3. 补助标准优化
中西部地区补助比例进一步提高,东部地区适当降低;对企业产权管网项目,允许通过“政府补贴+企业投入”方式提高实际支持力度;对四省涉藏州县、南疆四地州等特殊地区,补助比例可进一步上浮至80%—100%。
4. 申报程序简化
推行“入库即预审”机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且通过预审的项目,简化形式审查流程;建立“绿色通道”,对安全隐患特别突出、发生过安全事故的项目优先评审、加快下达;推行电子化申报,减少纸质材料。
5. 绩效管理强化
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绩效运行监控每季度开展一次,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直接挂钩,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扣减后续资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战略引领原则
项目申报必须紧扣国家重大战略和城市发展需求,严格落实“规划—计划—项目—资金”四级管理体系。
规划引领:项目必须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更新规划等上位规划,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申报材料中应当明确引用规划依据,说明项目与规划的对应关系。
计划衔接:项目必须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与年度中央资金支持重点和投向保持一致。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具备申报条件。
项目储备:优先申报国家“十五五”规划、地下管网专项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更新。
资金匹配:根据项目性质、收益特征精准匹配中央资金渠道,公益性项目优先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准经营性项目可搭配专项债和政策性金融,科技攻关项目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二、依法合规原则
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各项前置手续,确保申报行为合法合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程序合规:政府投资项目按规定履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程序;企业投资项目履行核准或备案程序。审批权限符合规定,不得越权审批。
手续完备:依法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前置审批文件,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申报。审批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
标准规范: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建设规范,严禁降低建设标准、压缩工程内容。管网改造应执行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
建设时序:项目应当具备开工条件,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能够开工建设,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对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应当暂缓申报。
三、民生优先原则
优先支持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民生需求迫切的老旧管网改造项目,重点解决管网漏损、爆管、内涝、燃气泄漏等突出问题。
隐患优先:优先支持使用年限长、材质落后、泄漏频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老旧管网改造,以及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的管网项目。安全隐患突出是获得支持的核心竞争力。
民生导向:重点保障居民生活相关的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基本功能,提升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生效益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补齐短板:聚焦管网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城市内涝、污水直排、供水压力不足、燃气安全隐患等民生痛点问题。优先支持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管网薄弱区域。
四、绩效导向原则
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科学设定量化可考核的绩效目标,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
目标量化:绩效目标必须设定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体系,所有指标量化可测量、可考核,严禁空泛表述。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直接影响评审得分。
同步管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绩效目标不合理的项目不予立项。绩效目标是项目任务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程监控: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偏差并整改。重大偏差应当专题报告并采取措施纠正。
结果挂钩: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安排、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评价优秀的项目优先支持,评价不合格的责令整改并扣减资金。
五、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申报指南、程序、标准、结果按规定公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保障各类申报主体平等权利。
信息公开:申报通知、评审标准、审批结果等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受理异议和投诉。
平等申报:各类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平等参与申报,不得设置歧视性门槛。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享有平等申报权利。
回避制度:评审专家与申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确保评审公正。申报单位也可申请相关专家回避。
监督制衡:建立部门协同、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保障申报工作规范有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举报事项。
六、真实诚信原则
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重复申报、套取骗取财政资金等不端行为,实行失信联合惩戒。
材料真实: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伪造文件、虚报工程量、虚增投资。所有数据应当可追溯、可核实。
禁止重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项中央财政资金,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不同资金渠道支持不同建设内容的,应当分开核算。
失信惩戒: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财政资金使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中央资金,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
责任追究:对骗取、挪用财政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 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与补助标准(2026年最新)
第一节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一、总体定位
超长期特别国债是当前城市地下管网领域规模最大、支持力度最强的中央资金渠道,纳入国家“两重”建设总体部署,重点支持公益性、基础性、安全性突出的地下管网建设改造项目。2026年安排资金规模1600亿元,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向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管网倾斜,向县城和中心镇倾斜。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为中央财政全额还本付息的无偿补助性质,不计入地方政府赤字,不增加地方隐性债务。资金期限为20年、30年、50年,中央财政承担全部还本付息责任,地方不承担偿债义务。这一特点使得超长期特别国债成为地方最受欢迎的中央资金渠道。
资金实行项目法管理,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支持项目。竞争性评审综合考虑项目安全隐患程度、民生需求迫切性、前期工作成熟度、地方配套能力等因素。
二、支持范围与建设内容(2026年扩展)
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对城市地下管网的支持范围进一步拓展,涵盖六大类建设内容:
(一)燃气老旧管网改造
作为资金第一投向,占比约35%,重点解决材质落后、老化腐蚀、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
1. 市政干管改造
对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灰口铸铁管、镀锌钢管、无缝钢管等老旧管材进行更换,改造为球墨铸铁管、PE管等符合现行标准的管材。同步改造阀门、凝水缸、调压箱等附属设施。优先支持人口密集区、主次干道下的老旧干管改造。
量化要求:明确改造管道长度(精确到米)、管径范围、原材质和更换材质、涉及道路和片区。需提供管网检测报告,明确存在安全隐患的管段清单。
2. 庭院管网改造
对小区内庭院燃气管道、楼栋立管进行改造,整改管道占压、安全距离不足、锈蚀严重等隐患。更换老化的引入管、穿墙管,规范管道敷设。优先支持老旧小区、无物业小区的庭院管网改造。
量化要求:明确涉及小区数量、户数、管道长度、改造方式(开挖更换/非开挖修复)。
3. 户内安全设施升级
为居民用户更换老化橡胶软管,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对工商业用户加装智能监控装置和紧急切断设施。报警器应具备联网功能,切断阀应具备联动关闭功能。
量化要求:明确改造户数、装置类型、数量及技术参数。
4. 智能监测系统建设
建设燃气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泄漏监测预警系统、智能巡检系统。在重要节点、人员密集区布设光纤传感、物联网监测设备,实现实时监测、预警和定位。智能监测系统投资一般不超过燃气改造总投资的15%。
5. 隐患点专项整治
对占压管道、安全距离不足、交叉穿越不规范、腐蚀严重等重大安全隐患点进行专项整治。逐点建立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二)排水管网改造建设
占比约25%,重点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和污水收集效能。
1. 老旧破损管网更新
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结构性破损、渗漏严重、排水能力不足的排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更换为钢筋混凝土管、HDPE管等高标准管材。
2. 雨污分流改造
对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实施分流改造,新建雨水、污水管网,改造混接、错接节点。暂不具备分流条件的区域,增设截流设施。新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一遇。
3. 易涝点整治
对城市易涝积水点进行系统化治理,通过扩径管网、增设收水井、建设调蓄设施、提升泵站能力等方式,提升排水防涝能力。按照城市内涝治理标准,确保中心城区有效应对30年一遇降雨。
4. 混错接修复
全面排查修复排水管网混接、错接、断头管、淤积堵塞等问题,恢复管网排水功能。提供排查报告,明确混错接点位数量和分布。
5. 泵站升级改造
对老旧排水泵站进行升级改造,更换高效机电设备,加装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远程监控装置。改造后泵站应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
6. 污水提质增效
补齐污水管网短板,消除旱天溢流口,修复破损污水管道,提升污水收集率和进厂浓度。支持沿河截污管网建设。
(三)供水管网改造建设
占比约20%,重点降低管网漏损、保障供水安全。
1. 老旧管网更新
对使用年限超过30年、材质落后(镀锌钢管、灰口铸铁管)、漏损严重、存在水质风险的供水管道进行更新,更换为球墨铸铁管、不锈钢管、PE管等优质管材。
2. 漏损控制体系建设
建设分区计量系统(DMA)、压力调控系统、漏损监测系统,安装智能水表、压力传感器。改造后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
3. 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对老旧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更换水箱、水泵,加装消毒设备和在线水质、水压监测装置。改造后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
4. 应急备用水源建设
建设应急备用水源管网、多水源连通管线,提升城市供水应急保障能力。明确应急供水规模和保障范围。
(四)供热管网改造
占比约12%,重点提升供热效率、降低热损失。
1. 老旧管线更新
对使用年限长、腐蚀严重、热损失大的供热一次网、二次网进行更新改造,更换为预制直埋保温管。改造后管网热损失率控制在8%以内。
2. 换热站节能改造
对老旧换热站进行升级改造,更换高效换热器、循环水泵,加装变频控制、智能调控设备。
3. 热网平衡调节
建设供热管网水力平衡系统,加装平衡阀、调节阀,解决供热不均问题。
4. 智能供热系统
建设供热智能管控平台,实现热源、管网、换热站、用户全链条智能调控。
(五)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占比约5%,支持干线管廊、缆线管廊建设。
干线综合管廊:城市主干道下的干线综合管廊,纳入多种市政管线。
缆线管廊:城市次干道、居住区的缆线管廊,纳入电力、通信等管线。
管廊配套设施:管廊附属的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等设施。
智慧管廊系统:管廊智能监控、运维管理系统。
管廊项目应明确入廊管线种类和数量,入廊率应达到规定要求,制定入廊收费标准和运营维护方案。
(六)智慧管网建设(2026年新增独立支持方向)
占比约3%,可独立申报,也可与主体工程打包申报。
地下管网“一张图”:整合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各类地下管网数据,建设统一的城市地下管网GIS地理信息系统和数据管理平台。
智能监测预警:建设管网运行状态监测系统,采用光纤传感、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对管网压力、流量、泄漏、沉降等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数字孪生管网:构建地下管网数字孪生模型,实现管网可视化、仿真模拟、智能诊断和辅助决策。
智能巡检系统:采用管道机器人、无人机、智能传感器等技术,实现管网自动化、智能化巡检。
三、补助标准与方式(2026年修订)
补助资金以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基数计算,不含征地拆迁费、日常运营费、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非工程支出。采取项目法分配,通过竞争性评审择优确定支持项目和补助比例。
项目类型 东部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政府产权纯公益性项目 ≤55% ≤65% ≤75%
企业准公益性项目 ≤25% ≤35% ≤45%
地下综合管廊 ≤50% ≤50% ≤50%
智慧管网(独立申报) ≤40% ≤50% ≤60%
补充说明:
1. 四省涉藏州县、南疆四地州等特殊地区,政府产权项目补助比例可上浮至80%—100%,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 安全隐患特别突出、纳入国家重点督办清单的项目,补助比例可在对应档次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3. 2026年起,允许将智慧化改造内容与主体管网改造打包申报,智慧化部分补助比例按对应主体管网标准执行。
4. 项目实际补助比例由竞争性评审结果确定,根据项目评审得分在限额内分档核定。
5. 政府产权纯公益性项目:指管网产权归属于政府或其授权部门,且无经营性收益的市政管网,如市政排水管网、市政道路附属管网。
6. 企业准公益性项目:指管网产权归属于企业,但具有一定公共服务属性的管网,如燃气、供水、供热管网。
四、申报注意事项
1. 问题导向突出:用详实的现状数据和事故案例说明改造紧迫性,突出民生价值和安全效益。
2. 内容量化精准:所有建设内容必须量化到具体路段、长度、管径、数量,严禁模糊表述。
3. 产权清晰分类:明确各项工程产权归属,政府产权和企业产权分类统计,分别对应不同补助标准。
4. 配套资金落实:出具规范的配套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和到位时间。
5. 确保入库在先:提前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
第二节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
一、总体定位
中央预算内投资是国家安排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发挥兜底保障和示范引导作用。2026年城市地下管网领域主要通过“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年度规模约300亿元,实行切块管理、分级负责。
中央预算内投资具有“小而精”的特点,单个项目补助额度较小(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但覆盖面广、申报门槛相对较低,适合县级项目和小型管网改造项目申报。
二、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城市(含县城)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具体包括:
1. 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市政燃气管道、庭院管道、立管改造,户内安全设施升级,重要节点智能监测设备安装。
2. 供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市政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漏损控制设施建设。
3. 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老旧排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改造,易涝点整治,排水泵站升级。
4. 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市政供热老旧管网改造,换热站节能改造,热网平衡调节。
三、补助标准(2026年修订)
补助基数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含征地拆迁费用。
项目类型 补助标准
政府投资的市政管网项目 不高于建安工程投资的30%,中西部地区可提高5个百分点
企业投资的经营性管网项目 不高于项目配套公益性设施投资的50%
单个项目补助额度 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补充说明:
1. 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实行切块下达,由各省在切块额度内统筹安排项目,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2. 优先支持县城和中西部地区项目,优先支持安全隐患突出的民生项目。
3. 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人员经费、日常运维等支出,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
4. 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按进度拨付。
第三节 城市管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一、总体定位
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重点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示范类项目,发挥试点引领、机制创新作用。资金由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管理。
二、支持范围
1.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支持试点城市系统性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探索投融资、建设运营、有偿使用等机制。
2. 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同步实施排水管网、调蓄设施、源头减排等工程。
3. 城市排水防涝与水生态修复:支持排水防涝体系建设、河湖水系连通、水生态修复等示范项目。
三、补助标准(2026年延续)
实行定额补助,支持期限3年。
试点类型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其他城市
地下综合管廊试点 每年5亿元 每年4亿元 每年3亿元
海绵城市试点 每年6亿元 每年5亿元 每年4亿元
补充说明:
1. 试点期满后开展绩效评价,对试点成效突出、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城市,按补助基数的10%给予绩效奖励。
2. 资金可用于试点范围内的管网建设、设施购置、技术研发、机制建设等相关支出。
3. 试点城市通过竞争性评审确定,每3—5年组织一批。
第四节 科技部科技计划资金
一、支持方向(2026年指南)
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支持,聚焦地下管网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1. 城市生命线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管网泄漏高精度监测、风险智能识别与预警、应急处置技术等。
2. 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技术:地下管网数字孪生、智能感知、大数据分析、智慧运维技术等。
3. 管网建设与修复新技术:非开挖修复、新型管材、快速施工、长寿命管网技术等。
4. 智慧水务与智慧燃气技术:智能调度、漏损控制、安全运行、用户服务智能化技术等。
二、支持方式
采取竞争择优、揭榜挂帅等组织模式,支持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3—4年,资助强度根据项目类型确定,一般项目资助1000—30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3000—5000万元。
第五节 其他配套资金渠道
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重点支持有一定收益的管网项目,如供水、供热、地下综合管廊等。
申报条件:项目具有稳定的收益来源,项目收益与融资成本本息覆盖倍数不低于1.1倍。
规模安排:2026年全国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地下管网领域占比约10%—15%。
使用要求:专项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对应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
二、政策性金融支持
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提供中长期低息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宽限期2—5年。
利率优惠:执行政策性优惠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纳入国家规划的重大管网项目、中西部地区管网改造项目。
三、社会资本
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政策倾斜:中央资金对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给予奖励倾斜,在竞争性评审中给予加分。
操作模式:可采用BOT、TOT、ROT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全流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一节 申报主体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科研机构等。
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提供机构编制文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科研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要求:法人证书合法有效,经营范围或职能涵盖项目相关领域。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单独申报。
(二)资质能力要求
政府部门: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职能和统筹协调能力,能够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
事业单位:具有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或技术服务职能,具备项目实施和管理能力,拥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企业:具有相应的工程建设、运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如需);涉及燃气、供水、供热等特许经营的,需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和运营经验。
科研单位:具有相关领域的研发基础和技术积累,拥有相应的研发团队和实验条件,近三年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相关科研项目。
(三)财务状况良好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能够单独核算项目经费,具备配套资金保障能力。
企业:资产负债率合理(原则上不超过75%),近三年连续盈利,具有较强的配套资金筹措能力;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财务风险。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信用状况良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未被列入财政资金使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等。
(五)安全质量合规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合法有效。
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节 项目准入条件
一、规划符合性条件
1. 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城市更新规划、地下管网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
2. 纳入城市年度建设计划,符合年度中央资金支持重点和投向。
3. 证明材料:规划文件、年度建设计划文件、规划选址意见书等。
二、项目库管理要求
1. 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取得项目入库编码。
2. 实行“先入库、后申报”制度,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
3. 入库项目信息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按要求及时更新项目进展。
三、前期手续条件
1. 政府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程序,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2. 企业投资项目:完成核准或备案程序,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3. 前置手续:取得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节能审查意见等前置审批文件。
4. 开工条件:征地拆迁基本完成,施工队伍、监理单位已落实,能够在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
四、产权与量化条件
1. 产权清晰:申报项目的管网产权归属清晰,明确产权主体,提供资产权属证明文件;涉及多方产权的,应当明确各方职责和申报主体。
2. 内容量化:所有建设内容必须量化具体,明确管道长度、材质、规格,设备数量、型号、参数,工程量清单详细准确;严禁使用“一批”“若干”“部分”等模糊表述。
3. 投资精准: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明细清晰,数据准确,不得虚增投资。
五、绩效目标条件
1. 设定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级绩效目标体系。
2. 所有指标量化、可测量、可考核,明确指标值、计算方法、考核周期。
3. 绩效目标与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相匹配,符合实际,科学合理。
六、配套资金条件
1. 地方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明确,筹措方案可行。
2.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由地方财政部门出具配套资金承诺函。
3. 企业自筹资金应当提供资金证明,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第三节 禁止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中央资金:
1. 申报单位处于科研失信、财政失信、市场监管失信等惩戒执行期内的;
2. 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实施主体、同一建设周期);
3. 未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的(按规定无需入库的项目除外);
4. 建设内容超出中央资金支持范围,或包含禁止支持内容的;
5. 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文件、虚报数据等行为的;
6. 存在重大法律纠纷、重大社会稳定风险,或项目实施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7. 前期手续不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
8. 产权归属不清、存在争议的;
9. 已完工项目或完工比例超过50%的项目;
10. 属于日常维修养护范围的项目;
11. 以征地拆迁、土地平整、办公用房建设等非工程建设内容为主的项目;
12. 建设标准过高、超出实际需求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13. 其他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形。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一节 项目储备与前期工作
一、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管理
所有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kpp.ndrc.gov.cn)管理,实行“先入库、后申报”制度。
(一)入库条件
1. 符合国家战略、产业规划和政策;
2. 具有明确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和建设工期;
3. 经过初步论证,具有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4. 项目单位具备实施能力。
(二)入库流程
1. 单位注册填报: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线平台注册账号,登录后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内容、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前期手续、进度计划等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县级发改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核项目真实性、规划符合性、信息完整性,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
3. 市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市级发改部门对县级上报项目进行复审,统筹平衡本市项目储备,审核通过后上报省级发改部门。
4.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省级发改部门对全省项目进行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择优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5. 国家赋码入库: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上报项目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赋予项目入库编码,正式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三)入库注意事项
项目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与立项文件保持一致;
按要求上传全部附件,确保清晰可辨;
定期更新项目进展,保持库内信息动态准确;
建议提前3个月办理入库手续,避免影响申报时效;
项目入库后不得擅自修改关键信息,确需修改的按程序报批。
二、前期工作深度要求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初步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方案、投资估算。投资估算精度控制在±20%以内。附件包括规划意见、初步测算依据。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全面论证项目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实施可能性,完成方案比选。投资估算精度控制在±10%以内。完成环评、节能、用地、规划等专项评价,取得相关预审意见。
(三)初步设计阶段
细化建设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确定工程量和设备清单。设计概算精度控制在±5%以内。附件包括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书、相关批复文件。
三、项目谋划策略
(一)精准对接政策
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紧扣年度支持重点,围绕安全隐患、民生短板、智慧升级等方向谋划项目,确保项目符合资金投向。建立政策跟踪机制,定期分析中央资金支持重点变化。
(二)打包整合申报
将同一区域、同一类型、同期实施的小型项目打包为一个整体项目申报,提升项目规模和综合效益。打包项目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统一核算。例如,将老城区燃气、供水、排水改造打包为“老城区地下管网综合更新改造项目”。
(三)提前谋划储备
建立项目储备库,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实施一批”的梯次推进机制,提前1—2年开展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做到“资金一来,项目能报”。
(四)突出问题导向
基于管网普查检测数据,聚焦安全隐患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谋划项目,用数据支撑项目必要性,提升项目竞争力。采用管网检测、CCTV排查、入户调查等手段形成“管网体检报告”。
第二节 申报通知发布
一、发布渠道
1.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www.ndrc.gov.cn):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通知。
2. 财政部官网(www.mof.gov.cn):城市管网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申报通知。
3. 科技部官网(www.most.gov.cn):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行业类项目申报通知。
5.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6.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二、通知核心内容
申报通知一般包含以下核心要素:
支持范围和重点方向;
申报条件和要求;
补助标准和资金规模;
申报程序和报送方式;
申报材料清单和格式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和数量限制;
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第三节 单位内部申报流程
建议申报单位成立专项申报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按照30天标准工作周期推进:
阶段 时间 主要工作内容
启动阶段 第1—3天 成立申报工作组,明确组长、成员及职责;学习申报通知,分解工作任务;制定申报工作计划
现状摸排 第4—8天 开展管网现状排查,梳理隐患问题;收集基础数据、图纸、产权资料;核实前期手续办理情况
方案设计 第9—15天 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确定建设内容、工程量、技术标准;编制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设定绩效目标
材料完善 第16—22天 撰写资金申请报告;整理附件材料,办理相关证明文件;逐级审核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审核审批 第23—27天 单位内部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审批;完成签字盖章
报送阶段 第28—30天 线上系统填报,上传电子材料;报送纸质文件;跟踪报送情况,及时补正材料
第四节 逐级审核与推荐
一、县级审核
县级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初审,重点审核: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
项目是否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
配套资金是否落实。
初审通过的项目,出具初审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
二、市级审核
市级主管部门对县级上报项目进行复审,重点审核:
项目合规性和必要性;
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合理性;
全市项目统筹平衡。
复审通过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汇总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三、省级审核与推荐
省级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联合对全省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国家下达的申报限额择优推荐。
审核内容:政策符合性、方案可行性、投资合理性、绩效目标科学性等。
评审方式:书面评审、现场核查、集中评审等。
省级以正式文件向国家部委推荐项目,同时通过线上系统报送。
第五节 形式审查
国家部委收到申报材料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申报资格:申报单位是否符合主体资格要求;
2. 入库情况:项目是否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3. 材料完整性: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格式要求;
4. 程序合规性:是否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推荐;
5. 时间节点: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内报送;
6. 量化规范性:建设内容、投资、绩效目标是否量化。
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补正;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第六节 专家评审与竞争性评审
一、评审指标体系
采用百分制评分,具体权重如下:
评审指标 权重 评审要点
政策符合性 20% 符合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纳入相关规划,契合年度支持重点
方案可行性 25% 建设方案合理,技术标准合规,前期手续完备,实施条件成熟
预期效益 20% 安全效益、民生效益、环境效益显著,绩效目标明确可考核
实施能力 15% 申报单位资质能力、管理能力、技术能力、资金筹措能力
绩效目标 10% 绩效目标科学合理、量化可测,与项目匹配度高
管理保障 10% 组织保障、制度保障、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完善
二、评审流程
1. 初评: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打分排序,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评名单。
2. 复评与答辩:对进入复评的项目,组织现场答辩,申报单位汇报项目情况并回答专家提问。
3. 综合排序:结合初评和复评成绩,形成最终评审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
第七节 立项审批与资金下达
1. 综合审议:国家部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结合年度资金规模、区域平衡、重点任务等因素,综合审议确定拟支持项目和补助金额。
2. 立项公示:拟支持项目在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受理异议。
3. 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的,正式下达投资计划和资金预算;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渠道逐级下达至项目单位。
4. 文件生效:项目单位收到资金下达文件后,应当按要求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第五章 申报材料编制规范
第一节 通用编制原则
1. 目标导向:紧扣政策要求和资金支持重点,突出项目核心价值和申报理由。
2. 内容完整:按照规定的内容框架编制,确保要素齐全、逻辑清晰。
3. 重点突出:突出项目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聚焦核心问题和亮点。
4. 数据准确:所有数据真实可靠,依据充分,前后一致,可追溯可核实。
5. 实事求是:客观反映项目情况,不夸大、不隐瞒,严禁弄虚作假。
6. 规范统一:按照规定格式和体例编制,表述严谨,格式规范,印制清晰。
第二节 资金申请报告详细编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期、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概况: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主营业务、资质情况、近三年经营状况、技术能力、相关业绩。
项目总体情况: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建设进度安排、主要建设目标。
申报依据:列出项目申报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规划文件。
二、项目背景与必要性
政策背景: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要求,项目与上位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情况。
现状与问题:区域内管网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隐患情况,用数据和案例说明问题严重性。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从保障城市安全、改善民生、补齐设施短板、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项目建设的意义:项目实施后的预期成效和重要意义。
三、建设方案与工程量
总体建设方案:项目总体布局、建设思路、技术路线、设计依据和标准。
分项工程建设内容:按专业分类(燃气、供水、排水、供热、智慧化等)详细说明建设内容;明确管道长度、材质、规格、敷设方式;明确设备数量、型号、参数、配置标准;明确场站、泵站、井室等附属设施建设内容。
工程量清单:分专业列出详细工程量表,确保量化精准。
技术方案:关键技术方案、工艺选择、创新点说明,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相关定额标准、价格信息、取费标准。
总投资估算: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等明细,汇总总投资。
资金筹措方案:申请中央资金金额、地方财政配套金额、企业自筹金额、其他资金来源及金额,附相关证明材料。
资金使用计划:分年度资金使用安排,与建设进度匹配。
五、实施进度安排
建设工期:项目总工期,开工、竣工时间。
进度计划:分阶段进度安排,明确关键节点和里程碑。
实施保障:组织实施模式、施工组织方案、进度保障措施。
开工条件:目前前期工作进展,预计开工时间,确保资金下达后3个月内开工。
六、绩效目标
总体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的总体效果。
三级绩效指标:产出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公众满意度)。
指标说明:对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考核方式、数据来源进行说明。
七、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项目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
技术保障:技术支撑团队、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措施。
资金保障:配套资金落实方案、资金管理制度。
安全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措施、应急预案。
运维保障: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机制、维护保障措施。
第三节 附件材料清单与要求
一、核心附件清单
1. 项目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核准/备案文件。
2. 项目库入库证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编码截图,或入库证明文件。
3. 规划选址意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许可文件。
4. 用地预审意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明。
5.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文件或备案表。
6. 节能审查意见:发改部门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或备案表。
7. 产权证明文件:管网资产权属证明,或产权单位出具的同意改造文件。
8. 配套资金承诺函:地方财政部门出具的配套资金承诺函,或企业资金证明。
9. 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证书、信用证明。
10. 管网现状检测报告: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管网检测评估报告。
二、附件要求
所有附件提供复印件的,应当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文件应当清晰可辨,有效期内,格式规范;
按顺序装订成册,编制附件目录和页码;
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
第四节 绩效目标编制规范
一、编制要求
1. 量化可测:所有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应当有明确的衡量标准。
2. 科学合理:指标值符合实际,与项目规模、建设内容相匹配。
3. 突出重点:聚焦项目核心产出和效益,设置关键指标。
4. 系统完整:构建三级指标体系,全面反映项目绩效。
二、示例:老旧燃气管网改造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改造市政燃气管道 XX公里
改造庭院燃气管道 XX公里
加装户内安全装置 XX户
建设智能监测点 XX个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
改造后管网材质达标率 100%
时效指标 按期完工率 100%
成本指标 单位改造投资控制率 ≤批复概算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消除安全隐患点 XX处
燃气泄漏事故下降率 ≥XX%
生态效益 燃气泄漏减少量 XX立方米/年
可持续影响 管网设计使用年限 ≥30年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居民用户满意度 ≥90%
第六章 申报时间与进度管理
第一节 各类资金申报周期
1. 超长期特别国债:一般每年1—2批,上半年为主,下半年根据资金情况可能追加。3—4月发布申报通知,5月组织评审,6月中旬前下达资金计划。
2. 中央预算内投资:分两批申报。提前批(前一年12月申报,当年1月下达);正式批(3—4月申报,6—7月下达)。
3.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每3—5年组织一批试点城市申报,试点周期3年。
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指南发布一般每年1—2批,上半年3—4月、下半年8—9月各一批。
第二节 2026年度申报时间节点参考
资金类型 指南发布 省级申报截止 国家评审 公示 资金下达
超长期特别国债(第一批) 3月中旬 4月30日 5月中—5月底 5月底 6月中旬
中央预算内投资(正式批) 3月 4月30日 5—6月 6月 7月
城市管网专项资金 适时发布 发布后2个月 1—2个月 公示5天 年底前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第一批) 3—4月 5月中旬 6—7月 8—9月 9—10月
注:以上时间为参考节点,具体以官方正式通知为准。
第三节 申报进度管控
一、倒排工期法
根据申报截止时间,倒排各阶段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申报工作进度表,确保按期完成。
二、关键节点管控
重点把控以下关键节点:申报通知获取与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完成、项目库入库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完成、内部审核与签字盖章、县级/市级/省级审核报送、线上系统填报提交。
三、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周调度、日提醒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安排专人跟踪申报进展,及时掌握各级审核情况,按要求补充材料。
第四节 常见时间风险与应对
风险类型 具体表现 应对措施
系统拥堵风险 申报截止前系统访问量大,登录困难、上传失败 提前熟悉操作系统,提前测试账号;错峰填报,避开截止日高峰;提前准备离线版材料;预留1—2天缓冲时间
盖章审批慢风险 内部审批层级多,签字盖章流程长 提前沟通审批流程,并行推进;提前预约签字盖章时间;重要事项提前汇报
前期手续不全风险 规划、环评、节能等手续未按时办结 提前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同步推进;加强与审批部门沟通,争取绿色通道;对暂缺材料提前说明
省级审核时间紧风险 省级审核、专家评审时间紧,项目多、竞争大 提前与省级主管部门沟通;提前完善材料,提高质量;按要求及时报送
第五节 特殊情况处理
一、延期申报
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申报的,应当在申报截止前向受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说明理由和预计报送时间,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经同意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撤回与修改
申报截止前,申报单位可以申请撤回申报材料,修改后重新报送;
评审过程中,根据评审意见可以对申报材料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但不得修改实质性内容;
材料修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逾期视为放弃。
三、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
异议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对异议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异议人。
第七章 重点资金渠道申报实务
第一节 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申报实务
一、申报核心要点
(一)紧扣支持方向
严格对照政策文件明确的支持范围,确保建设内容全部在支持清单内;重点突出老旧管网改造、安全隐患整治、智慧化升级等国家鼓励方向;在申请报告中专门说明项目与政策文件的对应关系,标注政策依据条目。
(二)突出问题导向
基于管网普查、检测数据,建立隐患台账,用数据说明现状问题;重点突出重大安全隐患、民生反映强烈的问题,附现场照片、检测报告等佐证;说明项目实施后解决的具体问题,量化效益指标。
(三)内容量化精准
所有建设内容100%量化,管道长度精确到米,设备数量精确到台/套;投资估算明细到分项工程,单价依据充分,总投资准确合理;避免“若干”“一批”“部分”等模糊表述,严禁虚增工程量和投资。
(四)产权清晰分类
明确界定管网产权性质(政府产权/企业产权/居民共有产权),附产权证明;不同产权的管网分开核算,对应不同的补助比例;产权分界点清晰,避免交叉混淆影响补助比例核定。
(五)配套资金落实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出具正式承诺函;企业自筹资金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融资协议等佐证;说明配套资金到位时间和使用计划,确保与中央资金同步到位。
(六)确保入库在先
提前办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手续,取得入库编码;入库信息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关键信息无矛盾;入库后及时更新项目进展,保持信息动态准确。
二、竞争性评审应对
(一)汇报PPT制作要点
结构清晰:项目概况→必要性与紧迫性→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绩效目标→实施保障→亮点特色,共7个部分。
重点突出:突出安全隐患、民生效益、示范价值等核心亮点,用数据和案例说话。
图文并茂:搭配管网现状图、改造示意图、现场照片、图表等,直观展示。
简洁明了:控制在15—20页,汇报时间8—10分钟。
(二)答辩准备
熟悉项目全部情况,掌握核心数据,能够准确回答专家提问;
提前梳理常见问题,准备应答提纲;
安排技术、投资、管理等方面人员组成答辩团队,分工协作。
(三)加分项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技术先进示范效应强;
配套资金100%落实,资金筹措方案可行;
前期手续完备,开工条件成熟;
绩效目标科学量化,可考核性强;
项目纳入国家或省级重点督办清单;
采用PPP模式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四)减分项
建设内容模糊,量化不精准;
投资估算依据不足,数据前后矛盾;
前期手续不全,开工条件不具备;
绩效目标空泛,不可量化考核;
申报材料存在错误、遗漏或不规范;
产权界定不清,影响补助比例核定。
第二节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实务
一、申报条件把握
1. 公益性界定:重点支持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益性管网项目,企业项目仅支持配套公益性设施部分。
2. 额度限制:单个项目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超过限额的项目可分阶段申报。
3. 区域倾斜:中西部地区、县城项目补助比例更高,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 切块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实行切块下达,各省在额度内统筹安排项目,需加强与省级发改部门沟通。
二、申报流程操作
1. 关注省级发改部门申报通知,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逐级审核上报,由省级发改部门在切块额度内遴选项目;
3. 省级将拟安排项目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后,下达投资计划;
4. 项目单位收到资金后按规定组织实施,定期报送进展。
三、注意事项
1.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2. 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人员经费、日常运维等支出;
3. 项目调整应当按规定程序报批,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4. 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节 城市管网专项转移支付申报实务
一、试点城市申报条件
1. 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能力强。
2. 工作基础:已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开展管网普查,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3. 目标明确:试点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可行,符合国家试点要求。
4. 资金保障:地方财政资金有保障,能够落实配套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
5. 机制创新:在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投融资、技术应用等方面有创新。
二、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1. 总体思路与目标:试点定位、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年度目标。
2. 重点任务:具体建设任务、工程项目清单、实施计划。
3. 技术路线: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创新技术应用。
4. 资金筹措:总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方案,中央资金使用计划。
5. 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监督考核。
6. 预期成效:试点预期成效、示范意义、可复制推广经验。
第四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实务
一、申报条件
1. 单位资质: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 团队实力:拥有高水平研发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 研发基础:具有相关领域前期研究基础和技术积累。
4. 产学研结合: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二、申报书编制重点
1. 研究内容:明确核心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研究内容具体、聚焦。
2. 技术路线: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研究方法科学合理。
3. 创新点:提炼核心创新点,说明技术先进性和突破性。
4. 考核指标:量化可考核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应用指标。
5. 经费预算:预算编制合理,符合经费管理办法。
6. 团队与基础:介绍研发团队、前期研究基础、支撑条件。
第八章 典型案例解析
第一节 成功案例
案例一:某市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获7.2亿元)
项目概况:某市为中部地区省会城市,现有燃气管网3200公里,其中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约850公里,以灰口铸铁管和镀锌钢管为主,腐蚀严重,泄漏事故频发。本项目总投资12亿元,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7.2亿元,补助比例60%。
建设内容:改造市政老旧燃气干管350公里(更换为球墨铸铁管和PE管);改造庭院管网300公里、楼栋立管2000栋;为15万户居民更换老化软管,加装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建设燃气管网GIS系统和智能监测预警系统(布设监测点800个);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点120处。
申报过程:提前1年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完成可研和初设审批;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市燃气管网普查检测,形成隐患台账;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建设内容全部量化;通过市级、省级逐级审核,在省级竞争性评审中排名第一;精心准备汇报PPT和答辩,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和民生效益,最终以高分通过评审。
成功经验:提前谋划,前期工作扎实;紧扣政策导向,突出安全隐患整治;基础数据详实,内容量化精准;高度重视评审答辩,准备充分。
案例二:某区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获1.74亿元)
项目概况:某市老城区排水管网多为雨污合流制,建设标准低,老化破损严重,雨季污水溢流,内涝频发。本项目总投资5.8亿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74亿元,补助比例30%。
建设内容: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管网180公里(雨水管网95公里、污水管网85公里);改造易涝点12处;升级改造排水泵站3座;修复混错接节点320处,疏通清淤管网260公里。
申报过程:项目纳入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完成项目立项、规划、环评、节能等前期手续;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逐级审核上报;纳入省级中央预算内投资切块计划,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通过。
成功经验:聚焦民生痛点,内涝治理和污水提质增效效益显著;前期工作规范,手续齐全;投资规模适中,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
案例三: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2200万元)
项目概况:由某高校牵头,联合3家科研院所、2家龙头企业共同申报,聚焦城市地下管网数字孪生关键技术攻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申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2200万元,实施周期3年。
研究内容:地下管网多源数据融合与高精度三维建模技术;管网数字孪生构建与仿真模拟技术;管网运行状态智能感知与风险预警技术;管网智慧运维辅助决策系统研发;典型城市应用示范。
成功经验:团队实力强,前期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契合国家战略和指南要求;技术路线清晰,创新点突出;产学研结合紧密,应用示范落地可行。
第二节 失败案例警示
案例一:内容模糊未量化被驳回。某县申报老旧供水管网改造项目,表述为“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道”,未明确具体长度、材质、规格,工程量和投资缺乏依据。教训:所有建设内容必须量化精准,数据详实。
案例二:未入库项目不予受理。某市排水防涝项目未提前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直接申报。教训:必须提前办理项目入库,入库是申报的前置条件。
案例三:重复申报被查处。某企业将同一燃气管网改造项目同时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被系统比对发现,取消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教训:严禁重复申报,诚信是底线。
案例四:产权不清影响补助比例。某供热企业未明确市政管网和企业管网产权界限,全部按政府产权申报,被核减补助比例。教训:产权界定直接影响补助比例,必须分类核算。
案例五:前期手续不全影响评审。某县申报综合管廊项目,缺少环评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评审中被扣分,未能获得支持。教训:前期手续是合规性基本要求,务必提前办理。
第九章 监督管理与验收评价
第一节 监督管理体系
一、分级监管
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分级监管体系:
1. 国家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等部门负责全国项目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资金下达和监督指导。
2. 省级:省级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审核推荐、资金下达、进度调度和监督检查。
3. 市级: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本市项目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进度跟踪和质量监管。
4. 县级:县级相关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具体实施、现场管理、资金使用和信息报送。
二、部门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审批、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库管理、进度调度和稽察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下达、资金拨付、财务监管和绩效评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竣工验收指导。
科技部门:负责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和验收。
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审计监督。
第二节 监督检查内容
一、程序合规性检查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合规;招投标、政府采购是否按规定执行;工程变更是否履行审批程序;各项建设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二、进度质量检查
项目形象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施工监理是否规范到位。
三、资金使用检查
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支付是否符合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财务核算是否规范;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四、绩效目标检查
绩效目标完成进度;各项指标是否按计划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
第三节 监督检查方式
1. 定期调度:项目单位每月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各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总上报。
2. 专项检查:每年组织1—2次专项检查,对重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 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
4. 现场核查:对重点项目、问题线索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5. 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
6. 社会监督:公开项目信息,设立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四节 资金使用监管
专款专用:中央资金必须按批复的用途使用,单独核算;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严禁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日常运维等非建设支出。
国库集中支付:中央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照项目进度拨付;项目单位提出支付申请,经审核后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供应商等。
预算调整:项目预算应当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五节 项目实施监管
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审批制度,明确变更分类和审批权限;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审批,重大变更报原审批部门批准;遵循“先批准、后实施”原则。
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责任;推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按图施工,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
进度管理: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关键节点;定期开展进度偏差分析,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第六节 验收管理
一、验收条件
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和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合格,通过各专项验收;财务决算完成,资金使用合规;竣工资料齐全完整;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二、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自验→建设单位初验→竣工验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备案。
三、验收结果
合格:验收通过,出具鉴定书。整改后合格:限期整改,复核通过。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第七节 绩效评价
绩效运行监控:每季度开展,跟踪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绩效评价:项目完工后开展,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方式包括单位自评、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价。
结果应用:评价优秀的给予倾斜;评价不合格的责令整改、扣减或收回资金、暂停后续申报。
第八节 责任追究
申报单位责任:虚报冒领、重复申报、截留挪用等行为的,追回资金,纳入失信名单,3—5年内禁止申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审核推荐单位责任:审核把关不严的通报批评,违规推荐的依法追责。
评审专家责任: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专家资格。
管理部门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章 常见问题与实务技巧
第一节 常见问题解答
问题1:企业可以申报哪些中央资金?
企业可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产权准公益性项目,补助25%—45%);中央预算内投资(配套公益性设施部分,补助不超过50%);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科研项目);政策性金融贷款(中长期低息贷款)。
问题2:县级项目能不能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
可以。2026年政策明确支持县城管网改造,县级项目门槛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优先支持安全隐患突出、民生需求迫切的县城项目。
问题3:新建管网和改造管网哪个更容易获批?
中央资金优先支持老旧管网改造项目。新建管网仅支持打通堵点、完善系统的少量新建段,单纯的新建管网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问题4:日常维修养护能不能申报中央资金?
不能。中央资金支持的是建设改造类项目,日常维修养护、运维费用不属于支持范围。
问题5:项目库入库需要多长时间?
正常流程需1—2个月,经过县、市、省、国家四级审核。建议至少提前3个月启动入库工作。
问题6:怎么界定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实施主体、同一建设周期的项目,同时申报两项及以上中央财政资金,视为重复申报。
问题7:征地拆迁费能不能计入补助基数?
不能。中央资金补助基数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含征地拆迁费等非工程支出。
问题8:地方配套资金不足怎么办?
可搭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企业自筹资金补充,部分特殊地区可申请降低配套比例。
第二节 常见错误警示
内容类错误:建设内容超范围(将景观工程、道路建设等打包申报);工程量不量化(使用模糊表述);投资估算不实(虚增工程量、高估单价);绩效目标空泛(定性多、定量少)。
形式类错误:材料缺项漏项(缺少关键附件);签字盖章不全;格式不符合要求;报送超期。
合规类错误:前期手续缺失;产权界定不清;虚假申报(伪造文件、虚报数据);重复申报。
第三节 提升申报成功率策略
前期准备策略:建立项目储备库,梯次推进前期工作;提前办理前期手续;开展管网普查检测,建立隐患台账。
项目包装策略:突出安全隐患(用数据、案例、照片说明紧迫性);突出民生效益;打造示范亮点(融入新技术、新模式);对接政策热点。
材料编制策略:逻辑清晰(为什么建—建什么—怎么建—花多少钱—有什么效果—怎么保障);数据支撑(所有结论有数据和佐证);图文并茂;前后一致。
沟通协调策略:加强部门协同;提前对接上级;主动汇报进展;及时补正材料。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一节 解释权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执行中具体问题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答复。
第二节 施行日期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指南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指南为准。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附件目录
附件1:城市地下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模板
附件2: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模板
附件3: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承诺函模板
附件4: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入库操作指南
附件5: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评审指标打分表
附件6:城市地下管网现状检测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7: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模板
附件8:中央资金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汇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