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吨水要10块钱,这也太贵了。”3月31日,家住西宁市南川西路33号院的刘女士拿到收费通知单后抱怨说。在物业公司开给刘女士2月份的物业缴费单上,水费一栏显示:用水2吨,水费21.46元。
为此,刘女士找负责小区物业的青海省新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告诉她,这是分摊的水费。记者了解到,33号院二百户住户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业主虎先生就因为水费太高而拒绝交费。虎先生说:“我用了4吨水,结果给我算了20吨水的费用。”
新安居物业公司则表示,2月份自来水公司出示的水费单显示,总水表用水量为六千多吨,但物业公司从各分表抄来的用水量为两千多吨,为了补上4000吨的水费差,物业公司决定让四个小区的住户分摊。这多出的四千多吨水从何而来?物业公司来文杰经理说:“管网是好的,也不知道多出的水从哪来。”而记者了解到,33号院的自来水管网已经老化,今年1月,33号院管网曾出现过漏水现象。小区从去年10月份就开始分摊水费,但从来没有分摊过这么多。
对此,西宁市自来水总公司监察室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排查维修用户总水表外的公共自来水管网情况,用户总水表内的管网需要用户检查和维修。根据《西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供水企业抄总表时,分表由用户自行抄表,总表和分表的水量误差,由用户分摊。但像新安居物业公司这么大的用水误差,是很少见的,物业公司应该检查一下自来水管网。(作者: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