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厦门市本月起调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9  来源:东南快报  浏览次数:337
  从8月抄用水量起,厦门市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每吨从0.8元调整为1元,工商企业用水每吨从1元调整为1.20元,特种行业用水每吨从1.20元调整为1.50元。

  厦门市物价局表示,为节约水资源,加强环境保护,该局正积极探索通过价格杠杆有效促进节能减排,近期调整了厦门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并核定城市再生水价格。

  为确保生活困难的家庭基本消费支出不因调价而受到太大影响,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居民,可凭“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每户每月减免水费从8元提高至10元。

  据称,经过本次调价,将进一步促进污水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近3年来,厦门市污水处理事业付现支出约6.34亿元,未来6年将投入更大资金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厦门市再生水项目(石渭头污水再生利用工程)本月进入试供水阶段,该项目再生水价格为1.20元/吨,每天供水5.5万吨,主要用于灌溉从厦大至五缘湾环岛路沿线绿化带。

  据悉,目前厦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8.60%,二级污水处理量占污水处理总量达61.50%,污水处理能力达到81.78万吨/日,污水处理率在国内领先。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