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户: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节约用水是公民和法人的基本义务。计划用水管理是国家对节水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对于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用水应当计量,并按照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国务院《节约用水条例》和山东省有关地方性法规将计划用水管理明确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核心制度,同时,各级发布的有关政策也对计划用水管理作出具体安排,计划用水管理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完备,重要作用凸显。
我市作为北方地区典型缺水城市,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有关规定,是破解缺水瓶颈、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之策。为更好服务相关用水户,提高用水计划办理效率,发挥其促进节水重要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潍坊市区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范围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实施公共供水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户为潍坊市区范围内使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供水的非居民用水户和特种用水户。
二、用水计划办理流程及时间
用水计划办理流程分为受理、现场核实、核定和下达。新增用水户应在用水报装时同步申请用水计划;由居民用水变更为非居民或特种用水性质的用水户,应在用水性质变更当月或按照计划用水管理部门明确的时限申请用水计划;已纳入管理的用水户申请调整用水计划,应于拟调整月份的前一个月的25日前提出申请。
用水计划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由潍坊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山东浩博水利建设有限公司白浪河供水分公司供水的用水户,如需申请办理用水计划,请到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区15号窗口(高新区东风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0536—5578674)进行咨询办理。由其他公共供水单位供水的非居民和特种用水户,可咨询当地城市节水主管部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市城市节水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6年7月
编辑:李好雨
三审:王桂林
来源:潍坊城市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