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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启动新一轮小区二次供水改造!你家小区能申请吗?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7-01  来源:海峡都市报  浏览次数:11
        6月29日,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正式启动新一轮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可自愿申报,改造费用由居民、政府、供水企业三方分摊,居民仅承担20%,还可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据悉,本通知自2026年7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纳入改造的小区

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改造费用如何计算?

一文读懂

↓↓

改造对象有哪些?

记者了解到,本轮改造的适用范围为四城区内2010年12月31日前建成(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未列入5年内征迁计划的住宅小区。

满足四类情形之一即可申请:

一是使用淘汰管材、设施老旧导致供水可靠性低;

二是经查漏检修仍达不到漏损控制要求;

三是户内表小区;

四是总表供水小区。

改造内容有哪些?

本次改造覆盖二次供水全环节,包括建筑立管改造、水表出户、小区庭院供水管网、二次加压与调蓄设施升级等,每个小区的具体改造内容会结合实际情况“一区一策”制定,精准解决老旧小区常见的水压不稳、管道漏水、水质隐患等问题。

改造费用谁来出?

为减轻居民负担,本轮改造借助新获批的政策性资金,确立了三方分担机制:居民业主承担总费用的20%,政府补助40%,剩余40%由供水企业承担。其中,居民业主承担的改造费用可通过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解决。

需注意的是,补助资金实行“先到先得、用完即止”规则,按小区业委会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改造协议的先后顺序,确定本轮改造名单。已签约但因本批次资金额度不足未享补助的小区,下一批次改造可优先安排。

想申请改造,

具体应该怎么做?

整个改造流程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由各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现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全面排查,供水企业予以配合,全面排查辖区符合条件的小区,形成有改造意愿的初步清单,并编制对应改造方案;

第二阶段为自愿申报,由小区业委会就是否同意改造、改造方案、使用维修资金、委托供水企业运维等事项依法组织业主表决,表决通过后逐级申报至区住建部门复核确认;

第三阶段为项目确定,小区完成签订公建水表及消防水表供用水合同、结清相关水费、收齐业主应承担的改造费用等工作,与供水企业签订委托改造协议,正式纳入改造计划;

第四阶段为项目实施,由供水企业作为建设单位负责施工,进场前需向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

改造完成后,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可根据业主意愿,按规定交由供水企业统一运行维护,从根源上解决老旧小区供水设施后续管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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