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到《2026年7-12月份计划用水指标通知》的非居民用水户,认真核对该通知内容,各用水户可在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申请月用水量指标平衡调整,需对月用水指标进行平衡调整或对用水指标数据有疑义的请于2026年6月30日前反馈区节水办,超过时间未调整的视为认同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请各用水户严格按照与晋宁区水务局签订的《昆明市晋宁区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改区前为晋宁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严格用水管理。若因生产变化,新、改、扩建项目等需调整指标的,请拨打区节水办联系电话咨询办理。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考核的各非居民用水户,请严格执行晋宁区水务局编制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区水务局将按月考核,凡超计划用水,将按规定征收累进加价水费。
联系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昆阳大街65号)。
联系电话:67808037
附:1.宝峰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2.二街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3.晋城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4.昆阳片区2026年7-12月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指标
昆明市晋宁区水务局
2026年6月24日
编审:方维林
审核:李建斌
终审:赵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