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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推广玉米水肥一体化 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25  来源:河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3
  为加快推广高效节水节肥技术,提升玉米单产水平,推动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障全市粮食生产安全,夯实粮食丰产丰收根基,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5〕120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粮油稳面积提单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函〔2026〕9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玉米种植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将本年度推广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望符合条件有意愿参与的主体积极申报。

  一、项目情况

  达到玉米稳产增产、节水节肥效果,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市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任务面积1万亩,补助标准为每亩300元,资金主要用于购置首部(如水泵、过滤器、施肥罐、管道等,含移动式)、主管、干管、支管、毛管(滴灌管)以及田间智能化控制系统等。如果资金有结余,可用于购置水肥一体化专用水溶肥,但不得用于购置种子、普通肥料、农药等。

  二、遴选条件

  (一)主体资格申报主体为我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运营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一定的筹资、投劳、经营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

  (二)种植规模:申报地块面积200亩以上,集中连片、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便于水肥一体化设施安装、运行及后期管护。

  (三)用地合规:土地权属清晰,为申报主体自有或依法长期流转(土地剩余经营年限不低于3年),流转合同规范有效,无土地权属纠纷,能够保障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已实施过水肥一体化相关项目的地块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四)配合要求:自愿接受市农业农村局及乡(镇、街道)对项目的监管,严格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阶段性检查、竣工验收、档案管理及技术推广等相关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主体申报:有意向的实施主体,在申报截止日期前,认真填写《河津市2026年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意向申报表》(附件1),并向所在村村委会提交实施方案、租地合同、地块示意图等申报材料,村委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步核对后,报送至所在乡(镇、街道办)。

 

  (二)乡镇初审:各乡(镇、街道办)负责对辖区内申报主体的资格、地块面积、用地合规性、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全面初审及实地核查,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汇总,填报《河津市2026年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意向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乡(镇、街道办)公章后,将汇总表和申报表等申报材料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

  (三)市级审定:优先考虑购买智能化设备,进行智能化、数字化、精细化管理的水肥一体化的实施主体,优先考虑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实施方案详实具体、各项资料齐全的实施主体。市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街道办)推荐的申报主体及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同时根据申报资料组织乡(镇、街道办)联合进行现场踏勘,审核通过后,在政府网(或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处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2日

  申报地点:河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政府楼516室),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联系人:张瑞东 18234801423

  王亚红 13835878018

  附件1:河津市2026年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意向申报表

  附件2:河津市2026年玉米水肥一体化项目实施主体意向申报汇总表

  河津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附件1.wps 附件2.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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