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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25  来源:苏州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5
 各县级市(区)水务局,虎丘区城乡发展局、姑苏区住建委,局各直属单位及各有关单位:

为科学谋划2026年度水利水务科技发展蓝图,精准对接苏州市“十五五”水利水务发展规划,全面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提升我市水利水务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应用水平,以高水平科技项目推动新阶段苏州水利水务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6年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基于AI的水利水务行业异常风险识别、监测预警;

2.生活污水系统调度与污水资源化利用;

3.平原河网地区的再生水处理与利用;

4.苏州市饮用水非常规微量特征指标和嗅味物质处理控制技术;

5.苏州市洪水精准预报与智能预警关键技术。

二、资助标准和实施年限

根据年度水务科技经费计划安排,市级补助经费仅作为引导型资金,原则上单个项目资助经费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申报单位应提供不低于50%的配套经费,软课题研究可不配套经费。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选题须紧扣支持范围,破解当前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务求发挥实效。

2.项目需有扎实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解决问题的办法应具体,有明确的定量和定性考核指标。理论、基础及管理类研究需针对发展战略、关键政策、突出问题,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科学依据,成果具有指导性和实践性;先进技术类需针对普遍问题、关键技术或创新尖端领域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项目在2026年度要有实际工作量和计划安排。

3.申报单位为我市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保障科技项目正常开展的工作条件,科技人员结构合理,内部管理规范,财务、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鼓励联合申报。

4.对已经承担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省水利科技项目的申报单位,若有2个以上(含2个)超时未结题项目的,该单位不得申报;应结题而未结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的科技项目。已列入往年科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局直属单位申报材料经本单位同意后可直接申报,其他单位申报须经县(区)级水务部门初审同意后方可申报。

6.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预算中不允许编列购置实验室必备的常规通用科研设备,原则上设备购置费支出不超过总经费的15%。间接费用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其中的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

四、申报材料

1.如实填写《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申报书》和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格式可在苏州市水务局网站(http://water.suzhou.gov.cn/)通知公告中下载。

2.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3份)和申报汇总表,均需盖章;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书》的Word版和盖章后的PDF版、汇总表的Excel版和盖章后的PDF版。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方式。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以邮戳为准。

纸质报送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玉山路11号。

邮箱地址:gjc@sw.suzhou.gov.cn。申报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六、评审方式

苏州市水务局在汇总申报项目后,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将组织专家评审,主要评审项目研究的迫切性、可行性、创新性,技术路线的合理性,成果的适用性和推广性等。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在苏州水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附件:1.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书等(样表)

      2.苏州市水利水务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科技和对外合作处 袁野

联系电话:0512-68781241

 

苏州市水务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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