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学习传达了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安排,听取了全省“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建议》有关情况汇报,征求了参会单位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作为全省“十五五”国民经济规划体系的重要一环,需要准确把握2035年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总体战略目标,精准领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建议》,为全省经济发展大局筑牢水安全根基。
会议强调,对标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十五五”国家发展战略和青海实际需求,锚定“三个安全”确定规划重点。一是强化防洪安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设黄河干流防洪二期工程,实施河道治理项目,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结合,筑牢防洪安全底线。二是夯实供水安全,优化完善水资源调配布局,加快实施水库(水源)工程,全力推动大河坝、香日德水库前期,全力解决农村牧区饮水安全“最后一公里”。三是加强生态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持续抓好幸福河湖建设、母亲河复苏行动,完善河湖监测,强化生态保护,当好 “中华水塔守护人”。
会议要求,一是锚定政治坐标,把准全会精神。要深化全会精神融入,认真落实《建议》以及即将研究印发的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要强化国家战略衔接,谋划好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点改革举措;要突出政治责任落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安排部署上来。二是聚焦短板攻坚,加强调查研究。要做好“十四五”规划执行复盘总结,坚定发展自信,找到“十五五”发展方向;要开展“靶向性”补充调研,将国家所需与地方所能有机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要强化多规协同闭环,注重与国家、流域相关规划,以及部门有关规划的衔接协调,确保规划项目能落地落实。三是做实意见吸纳,织密规划民意。要系统梳理意见,认真研究分析,分类提出落实意见;要分层推动落实,对可直接采纳的意见纳入“十五五”规划,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意见,分析原因并留存档案;要强化反馈闭环,充分吸收此次征求的意见,尽快完成规划修订,持续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四是坚持实事求是,校准目标指标。要优化方向性目标,围绕“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结合水利重点任务进一步优化完善;要量化约束性指标,充分体现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十五五”规划承上启下的独特作用;要强化可行性论证,科学合理开展分析论证。五是强化项目支撑,确保政策落地。要精准对接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向,确保项目符合中央水利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支持方向;要优化项目实施时序,支持紧迫性高、效益显著、建设资金保障的项目纳入“十五五”实施;要健全项目管理机制,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加强市县项目谋划、申报、前期等方面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