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黄河城市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积极稳妥地实施有利于节能降耗的价格政策。进一步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按照省政府“保本微利”、“小步走,走快步”的原则和要求,加快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步伐,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其中沿黄河甘肃段城市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可率先达到保本微利水平,每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同时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污水处理费的收缴率。
县级以上城市全面推行垃圾收费制
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要全面推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未开征垃圾处理费的城市要尽快开征垃圾处理费,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研究实施将垃圾处理费与水费、电费、燃气费等同时收取或委托代收的具体办法,提高征收率。要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费用补偿机制,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进程。
只收费不治污将严肃查处
凡是开征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的城市,要按规定如期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对长期收费而不用于治污的,要严肃查处。严格执行国家的排污收费政策,将二氧化硫排污费标准逐步提高到弥补治理污染成本的水平,促进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减少。强化排污费征管,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减免。全省物价部门还将积极组织开展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的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