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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有望推行阶梯式水价 将对超标用水加倍收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6-29  来源:兰州晨报  浏览次数:327
  为贯彻落实国家下达给甘肃省的节能减排任务,甘肃省经委研究起草了《甘肃省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6月27日下午在兰州召开了兰州新西部维尼纶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公司等10户相关企业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请各企业对《方案》提出修改建议和意见。根据该《方案》内容,甘肃省有望在企业推行阶梯式水价,对超过定额限制的超标用水,将加倍收费。

  该《方案》指出,合理调整各类应用水价格,加快推行企业阶梯式水价,对超过定额限制的超标用水,超标50%以内的加价50%,超标一倍以内的加价100%,超标二倍以内的加价200%,依此类推。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利用余热,煤矸石和城市垃圾发电,实行相应的电价政策。按照赔偿治理成本原则,提高排污单位排污费征收标准,将二氧化硫排污费由目前的每公斤0.63元分3年提高到每公斤1.26元。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杜绝“协议收费”和“定额收费”,全面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并提高收费标准,每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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