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分为总则、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供水管理、用水管理、附则5个章节,共25条,系统性地规定了梅州城区城市供水用水全流程的管理要求。
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专业术语诠释、城市供水用水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在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办法》系统规定了供水设施的建设标准、质量要求和维护责任,要求城市供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管道、材料和设备,同时还明确了供水设施改装、拆除、迁移的程序和保护措施等内容。在供水管理方面,《办法》要求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供水设施运行安全和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标准,提升供水质量管理与服务保障等内容。在用水管理方面,《办法》明确了用水实行分类分表计量收费,供用水双方水费缴纳、异议处理和中止供水等程序,城市公共供水应当实现装表到户、计量到户、抄表到户、收费到户、服务到户,切实保障用户权益。
出台《办法》,旨在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的供水设施建设和管理要求,确保供水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标准;明确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用户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立公平、有序的供水用水秩序,减少和化解供用水矛盾;督促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市民享有可靠、便捷的供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