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解读了水资源费清欠工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各取用水单位实际,紧扣欠缴成因、清欠难点等问题深入研讨,明确清欠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举措。
廖赞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水资源费清欠工作对推进费改税政策落地、规范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欠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严格履行缴费义务,做到应缴尽缴。各相关市(州)、县(区)水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省管取用水单位清欠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服务保障,实时跟踪问效,协调解决清欠中的困难问题。
厅水资源处、省水资办主要负责同志,相关市(州)、县(区)水务局及存在欠费的省管取用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