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甘肃省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治理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全省超采区个数减少12个,超采市(州)从11个降至9个,黄河流域严重超采区实现清零,地下水资源保护迈出坚实步伐。
定西市安定区青岚乡小流域综合治理。 甘肃省水利厅提供
治理工作中,甘肃坚持高位部署推动,构建起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坚持“四水四定”原则全面推动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地下水超采管控治理工作措施》等文件,明确管控目标与“九条硬措施”。省委主要领导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部署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地下水严重超采市(州),分管领导每月调度解决难题;省水利厅实时研判督导,市县成立专班推进,形成上下协同的治理格局。
甘肃省建立多维度倒逼机制,为治理注入动力。一方面,将超采区水位降幅纳入市州重点工作评价减分项,并明确约谈标准——“三年滑动累计水位”降超2米由省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降超1米由分管领导约谈,连续两季度“同比降幅”超1米由省水利厅约谈。另一方面,将超采治理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对水位下降严重地区扣减专项资金,统筹用于治理。此外,建立地下水监测协同与数据共享机制,按季度通报水位变化并统一发布,以数据倒逼治理落地。
在精准施策上,甘肃省因地制宜打出“组合拳”。近三年累计实施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治理项目37个,压减水量5600万立方米,今年实施的10个治理项目已完成9个;张掖、武威等地创新建设“港湾式泵池”等600余座,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针对石羊河流域,印发专项治理方案,今年实施轮作休耕35.26万亩、推广高效节水357.16万亩、关闭机井379眼,遏制水位下降趋势。河西地区推进“水地”共管,酒泉市整治不合理灌溉耕地近11万亩,实现地下水位止跌回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