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改造要求用户无违章用水和欠费,以单元为基数集体申报。收费标准将按照该市物价局洪价费字[2000]5号和洪价经字[2004]32号批准进行收费,具体为:住宅楼前有公共管道无需改造的,至用户水表水平距离不超过3米,且水表后连接内管不超过5米的用户,均按每户720元收取;表前超过3米和需要管改的部分,按市政定额及市场信息编制预算,按实另收;水表后超过5米,按10元/米另收。此外,单元楼道内有消防设施,需另外加装消防用水的,南昌供水部门将按780元/单元的统一价格进行改造。
为方便用户“一户一表”改造,南昌供水部门在城南、城北两个客户服务中心大厅内设立自动欠费查询系统,实行“一站式”快捷申报服务,并承诺自用户申报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查勘设计和预算,用户在缴清安装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户一表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