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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安全保障看山西:落实“四水四定” 服务转型发展——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龚孟建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0-31  来源:《前进》杂志  作者:山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浏览次数:2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展节水产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组长的省“四水四定”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出台以《关于严格落实“四水四定”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牵引的“1+6”政策体系,《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四水四定”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部署了6方面重点任务、20项具体措施。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不仅关系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还关系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全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干字当头,善作善成,推动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为全省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四水四定”

坚持“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量水而行、以水定需,充分发挥好水资源综合利用功能,促进城水协调、地水相宜、人水和谐、产水适配。

坚持以水定人定城,优化城镇空间格局。严格管控城镇建设用地和区域用水总量,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使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条件相匹配,推动城市群集约高效发展,引导形成集约紧凑的城镇空间格局。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将系统性节水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实施城乡生活深度节水,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动公共机构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安装节水器具,在城镇居民家庭中推广普及节水型器具。

坚持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严格农业用水总量控制,通过采取节水措施扩大灌溉面积,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严格控制新增地下水用于灌溉。推动绿化节水,统筹水源涵养、国土绿化、湿地修复等绿化措施,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合理利用水资源,科学恢复林草植被。持续推进大禹渡、尊村、北赵、禹门口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提档升级骨干灌排设施,提升灌溉用水计量监测的覆盖面、准确性、实用性,推动扩大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

大禹渡扬水工程枢纽站,位于运城市芮城县黄河北岸。图为大禹渡灌区提水工程

坚持以水定产,推进节水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高耗水工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淘汰类高耗水产业目录;从严管控洗浴、洗车、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冰)场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在水资源紧缺地区,严格限制钢铁、焦化、煤炭、化工、造纸、食品、纺织等高耗水产业项目。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节水龙头企业,壮大节水产业联盟。推动省级节水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研发推广循环用水技术、产品、工艺与装备,提高节水数字赋能水平。落实重点领域用水设备更新和用水产品以旧换新等政策。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坚持“全面搞节水、用足黄河水、多用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配好再生水、保障生态水”的水资源配置思路,把水资源用在最该用的地方,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健全水资源管控指标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开展流域区域可用水量确定工作。合理配置本地区生活、农业、工业和河道外生态环境等方面用水。将非常规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各县(市、区)非常规水最低利用目标;统筹将达标再生水优先用于工业生产、河湖湿地生态补水、造林绿化、城市杂用等。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大黄河水利用,大力实施关井压采和水源置换,确保全省地下水开采量稳定在27亿立方米以内。

位于大同市云州区境内的册田水库

加强取用水管控。严格流域区域可用水量管理。全力推动工业、农业、畜牧业、林草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开发区、新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水资源论证,从规划源头促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健全水资源监测体系,进一步扩大监测计量覆盖面,提高在线监测计量率。严厉打击违法取水行为,依法依规处理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未安装计量设施以及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等情形。

严格取水许可审查。严把取水审批关,将经济社会活动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内。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和节水评价。在水资源超载地区,除生活用水等民生保障用水外,暂停审批取自超载河流地表水、各超载类型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内地下水的新增取水许可。全面实施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将取用水领域违法违规和弄虚作假等行为计入信用记录。

构建安全韧性现代水网

按照“三纵九横、八河连通”现代水网体系,上接国家水网,提速省级水网,下通市县水网,开展“水网+”行动,持续增强水网工程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和战略储备能力。

连通国家水网。全力配合做好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要素保障,坚持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用心服务,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相关市县等持续创优工程建设外部条件,打造黄河流域水利枢纽新标杆。高标准推进古贤山西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设计,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与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同步建成、同步达效。高质量建设大同、长治全国市级水网先导区。

贯通省市县水网。深入实施《加快推进山西现代水网骨干工程及县域配套水网贯通达效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按照“概算不突破、工期不延长、质量创一流、安全有保障”基本要求,坚持“先易后难、先通后畅”的工作思路,坚持“一工程一方案一清单”,抓好“完工、达效、验收”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推动中部引黄、小浪底引黄、万家寨引黄北干支线等8个省级骨干工程及其受益的46个县县域配套水网工程同步建成、同期发挥效益,确保把工程建起来用得上,把水价降下来用得起,把水资源管起来用得好。

全面推行农村供水“3+1”建管模式。落实《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及其实施意见,以县域为单元,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接入大管网,大力推进以引黄水等为主要水源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小型工程规范化,积极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理,年底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8%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到55%,县域统管比例达到65%。

大力发展农业灌溉。立足全省“五大灌溉基地和两大灌溉片区”总体布局,充分依托骨干水网,整装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和年度新增恢复60万亩水浇地,全力推动神五岢、上党2处新建大型灌区前期工作,健全灌区建设运营管护机制,积极开展数字孪生灌区建设,打造一批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创新“水网+”行动。统筹谋划实施“水网+乡村振兴”“水网+幸福河湖”“水网+文化旅游”等,不断丰富水网内涵,持续拓展水网外延,充分发挥水网对全省转型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推进母亲河生态复苏

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让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实现河湖泉域功能永续利用,让三晋大地山川秀美、河畅水清。

生态汾河

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加快重点工程建设,推进“一泓清水入黄河”水利项目年底全部完工、整体达效,接续实施全省防洪能力提升工程、“七河五湖”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分区管控,对阻水片林、高秆作物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加大对重大涉河湖问题的调查处置力度。强化河湖和水工程生态流量确定和保障;深入落实《汾河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方案》,保障汾河基本生态用水。

优先将母亲河打造成幸福河。按照省第4号总河长令《关于深入开展母亲河复苏与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的决定》,以县域为单元,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行动,持续推动治水政策向母亲河聚集、资源要素向母亲河流动、治河项目向母亲河倾斜、文旅产业向母亲河融入,加快推进长治绛河、朔州七里河、晋中昌源河、晋城获泽河等国家级幸福河湖和省级幸福河湖建设,年底基本实现“百县百河(湖)”建设目标。

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深入落实《山西省推进黄河流域地下水超载地区治理和退出行动方案》,组织相关市县按照“先立后破、水源置换,精打细算、分区管控,深度挖潜、全面节水”原则,制定“一县一策”,确保三年内全部退出。持续实施“晋泉十条”,确保晋祠泉稳定复流;指导有关市制定“一泉一策”,推进断流的兰村泉、洪山泉和古堆泉水位止降回升,持续改善水神堂、神头、坪上、娘子关、城头会等泉域生态环境。

加强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按照《山西省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优先抓好10个整县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县建设,突出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坡耕地治理、淤地坝新建、除险加固和提升改造等重点工程,配合做好黄河干流流经县综合治理工程,带动全社会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0万亩及以上,同时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到年底全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6.2%。

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坚持“管行业就要管节水”原则,充分发挥节水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健全重点领域节水制度政策体系,不断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

健全农业节水增效制度政策体系。完善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推进灌溉试验及成果转化。深化农业水价改革,落实《农业灌溉电价补贴、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引导农业用水户发展节水灌溉,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灌区建设管理。因地制宜推广使用覆盖保墒、抗旱保水新材料、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加强以管灌、喷灌、微灌为主的高效节水工程建设。

健全工业节水减排制度政策体系。强化黄河流域高耗水工业、服务业强制性用水定额管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水效对标。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装备,实施节水改造,推进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支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探索实行用水权有偿出让,推动新增工业用水通过用水权交易市场有偿取得。

健全城镇节水降损制度政策体系。推动落实城镇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创新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鼓励引导公共机构、高耗水服务业以及管网漏损等领域实施合同节水管理。加强再生水利用管理,推动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及太原、大同、晋中、晋城、临汾、长治6市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

持续深化水价水权水市场政策创新

在更好发挥政府部门职能作用的同时,充分运用市场手段持续深化水价形成机制、用水权交易、投融资改革等政策创新,提高水资源和相关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和效益。

创新水价形成机制。对在建省级骨干水网工程,分“三步走”推动水价改革,即试运行阶段实行协议水价让利机制,有效降低水价;在价格核定前提升水量消纳,夯实降价基础;在正常运行期推行两部制水价,统筹解决水价偏高问题。对已建省级骨干水网工程,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

创新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落实《山西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促进地区间、流域间、用水户间进行用水权交易。实行取水许可和区域用水指标动态调整,对工程尚未达效或取用水需求较低、指标仍有富余的情况,鼓励通过水权交易盘活指标。深化用水权交易试点工作,鼓励缺水户通过用水权市场化交易获得用水权,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生活用水等民生保障用水需求外,其他新增用水需求须通过用水权交易解决。

创新投融资改革。总结推广中部引黄县域配套工程融资经验,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为核心、三级供水结构为支撑、省级资金精准撬动为保障”建设管理模式,打造“政企银”合作平台,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运营管理,推动形成“建设-运营-增值-反哺”的良性循环。在幸福河湖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水库清淤等领域,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落实“四水四定”,服务转型发展,省水利厅肩负重大使命责任。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力推动“四水四定”各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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