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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权也能抵押?看这三地如何破解资源变资产难题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10-30  来源:i自然全媒体  浏览次数:9
 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益,取水权长期面临“确权难、流转难、抵押难”等问题,导致其资源价值难以有效显化。为破解这一困境,浙江、江西与河北三省积极探索将取水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河北省秦皇岛市分别颁发本省、本市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水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路径被进一步打通。

丽水市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峡桥电站颁发浙江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峡桥电站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一并办理了取水权抵押登记,从景宁农商银行获得800万元授信。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自然资源局为峡桥电站颁发“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

今年以来,景宁县作为试点在浙江省率先启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当地出台了《景宁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景宁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制度文件,规范登记行为;创新构建了“资料整合—权属核实—RTK+无人机测绘—数据库建库”闭环工作体系,高效完成峡桥电站7处取水点地籍测绘工作。针对“资料坐标模糊、设施无审批、权属交叉”等历史遗留问题,景宁县采用“专班统筹+水利、自然资源、乡镇三方会审”机制,依法依规完成权属调查;针对山高、林密、水急的复杂地形,采用“空天地”一体化测绘方案,外业由无人机完成高精度航拍,内业通过专业软件生成厘米级正射影像,直接在影像上判读、标注取水口、泵站、引水渠及权属界线,为取水权登记筑起了真实、准确、安全的数据底座。

景宁县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成果,在不动产数智化综合服务平台打造功能完善、操作便捷的取水权登记模块,实现对取水权“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全流程管理。同时,归集取水权数据,整合取水工程、水源类型、水源名称、取水用途等信息,保障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实现全县取水权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

“这本证书不仅保障了峡桥电站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合法权益,还让水资源变成了水资产,有效拓宽了融资渠道,为电站绿色升级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丽水市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健全取水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的产权制度,切实保障取水权人合法权益。

赣州市上犹县自然资源局为上犹县青山口水电站颁发江西省首本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并办理全省首笔取水权抵押登记,标志着上犹县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工作取得突破。

为探索水资源变水资产,推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顺利开展,上犹局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精准选取试点企业;针对地籍调查、价值评估等事项反复磋商,成功为该电站颁发了取水权不动产权证书。这本证书上详细记载了权利人信息、坐落位置、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以及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等信息,明晰取水权人的产权归属,保障了取水权人对水资源使用的权利,推动取水权抵押融资。

上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积极推动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取水权价值评估、抵押融资体系,推动构建产权明晰、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现代化水资源管理体系,力促水资源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有效转换。

10月27日,河北省秦皇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秦皇岛启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市首本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证书。此次颁证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实践,标志着秦皇岛市水资源管理正式迈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阶段。

获得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证书后,企业的取水权益从行政许可的“使用权”升级为法定的“不动产物权”,拥有了更稳固的权利保障。企业可依法将取水权作为资产进行处置,通过水权交易平台开展转让、出租或抵押等活动,将水资源这一生产要素转化为可流动的资产,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金配置提供新路径,提升资源利用的灵活性与经济效益。同时,也推动企业从“被动用水”转向“主动管水、优化用水”,促使企业将水资源管理纳入长期发展战略,推动生产技术升级,提升绿色生产水平,带动更多市场主体重视水资源产权保护与高效利用,助力全社会形成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良性循环,为区域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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