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督查覆盖了全市七县区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随机抽取了秦州区中梁水厂、铁炉水厂,麦积区渭南水厂、石佛水厂,秦安县王铺梁水厂,清水县陇东水厂,武山县滩歌水厂,张家川县东峡水厂等8处千吨万人水厂。从整体情况看,各县区和大部分水厂对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工作较为重视,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日常检测、设备维护等工作,为农村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一定保障。但同时也发现,在水质检测仪器管理、药品存放、报告出具、实验室环境等方面,不同县区和水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水务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水质检测工作是推动农村供水水质提升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区水务局要以农村供水水质专项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以对群众饮水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严谨、高效地开展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农村群众喝上“放心水”。二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各县区水务局要务必高度重视,以农村供水水质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为警戒,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切实抓好农村供水领域水质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并做好问题台账,落实好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三要加强整改工作的报送。各县区水务局要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全市农村供水水质督查整改情况表,建立整改台账,落实好整改措施,靠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月月底报送整改进度至市水务局,确保所有问题于11月31日前整改清零。市水务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县区按规定挂牌督办,通报批评。四要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水务局要以科学严谨、严肃认真、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水质检测工作,所有采样、检测、分析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原始记录要保证准确完整,确保每一项数据、每一份报告都经得起检验和复核,检测人员要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无故脱岗、离岗,所有工作环节必须留有痕迹,相关资料要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