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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议案建议:立法改善湘江及五大支流水环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0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岳冠文  浏览次数:378
    1月7日讯 “湘江航电枢纽已经立项,工程完工后,湘江平水期水位将整体抬升3米,湘江流域水环境将发生变化。”在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长沙县代表团提交了《关于迅速启动修改〈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工作并将捞刀河等湘江五大支流水环境保护纳入条例立法保护的议案》。
    捞刀河年接纳污水2400多万吨
    据介绍,湘江长沙段有一级支流5条,即捞刀河、浏阳河、靳江河、沙河、沩水。每年枯水期,由于水位下降导致水体自净能力减弱,湘江饮水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同时,5条支流的水环境和饮水安全问题也日益显现。
    其主要表现在5大支流流域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园区和规模集镇迅速崛起,畜禽养殖产业无序扩张。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畜禽养殖污水都汇入湘江,加重了湘江水环境污染。仅就141公里的捞刀河而言,流域内有各类工业园区7个,近500家规模工矿企业,流域经济GDP总值约占四县(市)GDP总值的一半。由于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捞刀河中上游工业园区崛起,防治设施滞后,年接纳工业、生活、畜禽污水2400多万吨。尤其是近几年,水质常规监测结果表明水质呈下降趋势,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
    由于湘江航电枢纽的启动,水位提高,将直接影响5大支流的自净能力。若不加强保护、遏制污染,将严重制约流域内的经济发展。
    提高五大支流项目准入门槛
    同时,《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源保护条例》是1997年颁布实施的,其中有些条款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议案建议迅速启动修改《湘江长沙段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并将捞刀河等湘江五大支流水环境保护纳入条例立法保护的范围。
    议案建议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管机制,明确湘江及支流上下游政府的责任和权限,强化保护责任和措施,增强保护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统一规划五大支流流域规模集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实现集镇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集中处理和达标排放。
    另外,提高五大支流流域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明确集镇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有序、适度发展畜禽养殖业。建立产能落后、污染严重的产业退出机制,加强老污染源的治理,发展循环经济。同时,严格环境执法,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有效改善湘江及五大支流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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