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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污水处理不达标 政府领导被问责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2-03  来源:山西日报  作者:张隽波  浏览次数:318
    年底前排放仍不达标,企业实行“零点关停”,政府领导将被问责
    连日来,山西全省各地二级以上好天气喜报频传,但污水处理工程的进度和现状却“羞涩示人”。记者11月26日从省环保局了解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进度慢、建成不运行或运行不正常、记录不完整等影响污染减排的问题仍非常突出,目前化学需氧量减排仅完成年度目标的18.8%。
    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指标是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山西省顺利实现“蓝天碧水工程”目标的两项重要参照指数。为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省政府近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必须完善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对于治理进度缓慢的企业,各市须下达警示通知;对已逾期仍未达标的企业,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如果相关企业还没有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省政府将对其实行“零点关停”。对于完不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会被问责。
    同时,省政府还对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建设提出具体意见,要求今年10月底前没有完成焦炉煤气脱硫的焦炭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已建成的焦炉煤气脱硫设施,要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安装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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