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辽宁:水资源费新标准“扩编” 自来水首征水资源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4-09  来源:沈阳晚报  浏览次数:386
  新的水资源费标准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公布执行,自来水公司被列入新开征的对象,每立方米将征收0.03元,不过延期2年执行。这意味着,居民用水的价格可能面临上涨。这次调整水资源费标准是辽宁省近10年来第三次调整。

  辽宁省水利厅与省物价局、财政厅就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达成共识,初步拟定标准调整的基本方案是:对已征收的水资源费,地表水每立方米提高0.10元,一般地下水每立方米提高0.15元,超采区地下水每立方米提高0.20元,管网区地下水每立方米提高0.20-1.00元;对新开征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工业用水每立方米0.05元,自来水公司每立方米0.03元,大型水电站每千瓦时0.003元,中小型水电站每千瓦时0.001元,地温空调每立方米0.05元,疏干排水每立方米0.10元。

  据介绍,有关部门考虑到提高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标准,需要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本次自来水公司水资源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并调整,但延迟2年执行。目前,辽宁省水利厅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向辽宁省政府报批,新的水资源费标准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公布执行。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