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召开的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批,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有哪些具体内容?《条例》的出台对福州市推动全域治水有何重要意义?福州市如何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福州市水利局局长张麒蛰日前接受了记者采访,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问:《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
20世纪90年代初,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编制《福州市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设想》,科学谋划了福州3年、8年、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步骤、布局、重点等,简称“3820”战略工程。习近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治水理念,推动实施了一批闽江流域和城区内河治理项目,为福州留下了治水兴水的宝贵财富和实践经验。30多年来,在“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指引下,福州市历届市委、市政府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全力推进治水兴水事业。
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来榕考察时指出,希望继续把这座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好造福人民群众。福州市委、市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全面开展全域治水七大行动,推动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文化、水经济、水管理、水智慧全域统筹、一体构建。
《条例》充分立足福州治水实际,全面总结了福州市全要素、全流域、全过程治理的“七大治水行动”经验。在此基础上,福州市将构建以《条例》为治水总纲的地方治水法规体系,实现全域治水有法可依。
问:如何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内容?
答:
从健全全域治水机制方面来看,《条例》明确水行政部门是福州市全域治水的主管部门,负责《条例》的组织实施;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各级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全域治水工作。《条例》确定每年3月14日为“福州市河长日”,福州市各级河湖长应当组织开展护河巡河、宣传教育等活动。《条例》创造性地提出设立“福州市林则徐治水奖”,用以表彰和奖励在全域治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从强化水灾害防治方面来看,《条例》针对福州市受台风影响较大的实际情况,将防御台风和风暴潮纳入防洪规划;明确规定要保护并扩展城市以及周边天然雨洪通道和自然调蓄空间,建设防洪排涝设施,备足排涝应急设备,加强地下公共空间的内涝防范;要根据防汛、抗旱预警等级和应急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从强化水生态保护方面来看,《条例》明确规定要实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消除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并建立长效机制;实行雨污分流,统筹建设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加强对工业、农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船舶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从强化水资源配置方面来看,《条例》明确规定要建立具备水资源优化配置、流域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功能的水网体系;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对一闸三线、高水高排等水利工程的保护和管理;严格执行最小下泄流量的有关规定,保障自然水体不断流不干枯;鼓励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
从强化水文化建设方面来看,《条例》明确要加强对涉水历史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保护和利用;鼓励支持建设治水成果展示场馆,传承弘扬当代治水文化;鼓励支持水利工程融入水文化元素,发掘水利工程文化功能;统筹利用自然景观和特色资源,发展水文化旅游产业;因地制宜建设温泉特色旅游项目及滨水园林。
问:如何保障《条例》落地见效?
答:
5月14日,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印发的《〈条例〉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联合11家单位在闽江之心青年广场集中开展了主题宣传活动。下阶段,全市各机关、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也将紧密结合各自职能特点,采取市、县、乡三级联动方式,开展《条例》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网络等“三联六进”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条例》普及率和群众知晓率。此外,我们还将依托“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开展全域治水专题学习培训;将《条例》的学习作为每年福州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广泛凝聚各部门共同参与全域治水的共识,为福州市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城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