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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2-06  来源:熊志强  作者: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325
????????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
????????江西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西省今年将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落实污染者付费原则,对电价、水价等进行改革。
  据了解,江西省将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费的改革。今年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凡未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的设区市和设市城市,要尽快制订收费标准;已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要充分考虑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及有利于城市收费治污等因素,合理制订征收标准。
  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的改革。今年,所有设市城市均要开征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县城、建制镇也要开征。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使之能够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成本,并使清运和处理垃圾的企业合理盈利。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时收取,以提高征收率。
  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加价,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为推进电力价格改革,将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并鼓励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补偿发电成本、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订上网电价,并优先上网。
  完善煤炭成本构成,将煤炭矿业权取得、资源开采、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安全生产以及资源枯竭后的退出成本列入企业成本核算范围。要设立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按煤炭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预提,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资源枯竭后矿山转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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