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自1996年以来,昆明市先后制定出台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罚办法、再生水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创新出台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的规定、节水载体建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推动节水工作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
自2023年以来,昆明市结合抗旱保供水节水工作要求,严控计划(定额)用水指标,对各计划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严格按月考核,对超计划(定额)单位严格收缴超计划(定额)用水加价水费。截至2023年底,该市已把主城区内非居民用水户4555户(9230只表)纳入计划(定额)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率达92%。
昆明市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加快推进节水型载体建设工作。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创建节水型载体1476个;深入推进落实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建设,加强集中式再生水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完善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运营管理模式。截至2023年底,滇池流域试点区域内建成集中式再生水厂19座,建成并运行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486座。2023年滇池流域内再生水回用量为43254.3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61.04%。
此外,昆明市节水“三同时”制度有效落实。按照优化营商环境等要求,昆明市不断优化节水措施方案审查流程,实现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认真做好节水措施方案审查与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把好节水关,保障再生水利用、雨水综合利用等节水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期配套建设使用。截至2023年底,全市范围共审查节水措施方案4059件,滇池流域内620个建筑与小区配套建设雨水综合利用设施。
下一步,昆明市水务局、市节水办将守牢城乡供水安全底线,通过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商圈、进广场、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宣传节水理念、传播节水知识、倡导节水行为,积极营造人人惜水、人人节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