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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市供水将定量供应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24  来源:生活日报  作者:尹玉涛  浏览次数:364
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收费

???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城市节水工作会议上获悉,针对当前我省水资源紧张的情况,我省今后将制定严格的用水定额标准,对城市供水实行定量供应。

  据悉,去年我省遭遇严重秋旱,冬季基本无有效降水,全省目前旱情为30年一遇,部分地区为百年一遇特大干旱,目前我省地表蓄水量为2003年以来同期最少的年份。但在水资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一些地区浪费水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

  按照要求,今后,我省将对城市供水实行定量供应,不仅对工业、服务业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定额管理,而且对居民生活都将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定额管理,对超计划和超定额用水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收费,以提高全社会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意识。

  其间,对一些高耗水的行业,我省要求其加强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严格限制洗浴、洗车、建筑施工、绿化、环卫、景观等特种行业的用水,限制高耗水工业企业用水,必要时实行限时、减量、分区供水。

  同时,各地必须落实严格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加强总量控制,编制和完善城市节水专业规划,并将城市节水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城市供水的警戒线、紧急线和危机线,为城市供水节水提供科学依据。

  在节水器具推广方面,各地必须建立认证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节水器具认证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水器具;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用水器具将限期实施改造,力争“十一五”末实现节水器具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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