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节水标杆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年度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组织开展年度浙江省节水标杆园区建设工作。经各地审核、推荐,省级部门组织专家咨询,确定当年的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名单。
下一步,各地将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推动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中水回用、再生水利用和用水循环(梯级)利用,宣传推广节水型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的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业用水效率,促进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