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网讯 11月29日,温州市发改委同意调整洞头区陆域引调水二期工程路由,二期路由总长由原批复的28.7公里调整为37.03公里。
据悉,因211省道、双瓯特大桥项目前期和建设存在不确定因素,沿线的蒲门村尚未拆迁,规划绿廊用地尚未审批,围垦项目海域使用尚未批复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二期工程近期无法按原批复路由实施。为确保二期工程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对项目二期路由进行了调整。
为加快二期工程路由调整审批进度,区发改局审批窗口多次对接市发改委基综处,指导项目业主补充资金来源落实意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等支撑性材料,并于11月22日将项目路由调整申报材料转报至市发改委审批。
洞头区陆域引调水工程二期建设将大幅度提高对洞头区的供水量,实现双水厂、双输水通路供水,增加供水安全系数及提高供水保证率。下步,区发改局将继续跟进二期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