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巴楚县阿纳库勒乡拜什吐普村,技术人员正在维护农田智能灌溉设备。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刘毅摄
据介绍,新疆启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来,各地各部门围绕明确改革实施面积、完善供水计量配套设施等6项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新疆89个涉改县(市、区)已全部完成农业水价调整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57个涉改县(市、区)出台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新疆已基本摸清了涉水的经济家底,完善了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明晰了农业初始水权,农民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促进新疆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牵引作用。
据测算,2015年—2022年,新疆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12提升至0.573,提升12%;农民水费支出占农业收入比例由6.9%下降至5.9%;农业用水占全社会用水比例逐年降低,由95%下降至91%,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新疆要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农业水价改革任务。当前,新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还存在改革不平衡、工程管护不到位等短板。新疆将持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立自治区部门重点联系制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用水计量、完善工程管护机制,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同时,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切实调动基层和受益主体的积极性,全力以赴打好改革任务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