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称,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免征印花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 织密城乡供水“一张网”:武汉城投武水(武汉黄陂)水务有限公司2025-08-20 |
• 山西省水利厅推进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2025-08-20 |
• 全市农村供排水一体化推进会召开2025-08-20 |
• 智慧引领 协同守护——近三年中国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典型案例2025-08-20 |
• 织密城乡供水“一张网”:武汉城投武水(武汉黄陂)水务有限公司2025-08-20 |
版权所有:北京数码基恒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Tel:0371-56160996 13213290749
Copyright © 2007-2024 shuibiao.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表信息网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