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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发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23  来源:衢州晚报  浏览次数:348
    近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布《衢州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规划》不但划定了饮用水水源地三级保护区范围,在保护区内,多种建设或活动被禁止。
  
    明确应急备用水源
  
    衢州市城区现有供水企业5家,其中4家水厂水源为黄坛口水库。城区饮用水常规水源湖南镇——黄坛口水库现状设计供水量为28600.5万立方米/年,近期,用水量与供水量可以平衡。
  
    但《规划》提出,衢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也有“脆弱”的一面,城区现状供水水源单一,远期用水量欠缺,如遇到突发性水源污染事件而不能迅速及时解决,会直接导致城区市民喝不上安全、放心的水,因此,必须考虑应急和备用水源。
  
    《规划》明确,应急水源为常山港老鹰潭段,储备水源为新建寺桥水库和九华水库。
  
    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
  
    《规划》划定了市区常规水源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黄坛口水库山公圩至水库大坝;黄坛口大坝至石室堰引水口下游100米;石室堰引水渠全程。陆域范围为大坝至山公圩段的集水面积,石室堰引水渠两侧各纵深100米。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黄坛口水库滩头至山公圩;黄坛源庄底至黄坛源与乌溪江汇合口。陆域范围为水域一级、二级保护区的集水面积中扣除划属陆域一级保护区的其余集水面积范围。
  
    三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乌溪江遂昌县与衢江区交界处至黄坛口水库滩头。陆域范围为水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的集水面积中扣除划属陆域一、二级保护区的其余集水面积范围。
  
    《规划》还提出保护区水域水质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Ⅱ类标准。
  
    同时,《规划》分别设了多项“禁令”,在保护区,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的标养区、限养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人类活动等对水源地保护和管理的干扰,拦截污染物直接进入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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