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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生活用水有望直接抄表到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6-16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浏览次数:406
    由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绕过物业管理方,使户主所用的生活用水更加透明的做法呼吁了好多年,但总是停留在口头上。记者6月13日获悉,海南省相关部门目前已把《海南省供排水条例》初稿向省法制管理部门申报立项,其中该条例明确供水企业要加快城市居民用户抄表到户等问题。同时,省法制管理部门日前拟将此条例列入今年的立法预研计划。
  
    目前,海南省已实行水务一体化的管理机制,供水和排水等涉水事务已列入省水务部门统一管理。为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实行依法治水,省水务局拟出台《海南省供排水条例》(暨海南省供排水管理办法),该条例也相当于《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省水务局有关负责人昨表示,该局将在省法制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立法的准备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据悉,根据海南省有关部门规定,海南省供水企业对已接管二级供水职责的单位和小区,不得另行收取二级供水的相关费用(包括二级供水电费、二级供水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费用、人工费用、蓄水池的定期清洗保洁费等);而居民用户水表除新安装用户一次性付费外,以后水表的正常维护、检测、更换均由供水企业负担,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其它费用。同时,按照海南省水价改革精神,供水企业要加快城市居民用户抄表到户的工作步伐,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全面抄表到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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