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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汛期污染成水污染防治新重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0  来源:环保圈  浏览次数:214
           这已经是生态环境部今年第二次“点名”汛期污染问题了。

11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1-9月水生态环境形势研判。其中指出,南水北调东线部分地区汛期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城乡面源污染防治亟待加强。

此前,8月份的时候,环境部研判上半年水生态环境形势,就曾经重点提到过这一问题——部分地区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不容忽视。

除了2次“点名”,环境部今年还曾经3次发文,对汛期污染防治工作做出部署。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表示,近年来,城乡面源污染已逐步上升为制约水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环境部在管理上引入了“汛期污染强度”,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

未来,汛期污染治理将成为环境部一项新的重点工作,由此也将带来许多新的商机。

两次“点名”汛期污染问题

每个季度,生态环境部都要发布全国水环境形势研判。每次研判,都要指出当前最大的问题。

而今年二季度和三季度的两次水环境形势研判中,最大的问题都是“汛期污染”。

以三季度为例,今年前9个月,中国的水生态环境形势总体持续改善。

据环境部统计,1-9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评价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6.3%,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9%,同比下降0.3个百分点(扣除自然因素影响后,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5%),“管住两头”做得还比较好。

但与此同时,水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特别是在南水北调东线部分地区,汛期污染问题仍十分突出。

例如,第三季度,全国汛期污染强度较大的前50名断面,分别分布在18个省份(见下图),数量较多的省份为云南(9个)、山西(7个)、河南(6个)。

其中,陕西省宝鸡市灶火庵断面、山西省长治市龙头断面、山西省吕梁市南姚断面3个断面,汛期污染强度位于全国前三名,分别为水质目标限值的17.7倍、16.7倍、13.8倍。

2022年第三季度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

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针对这些问题,生态环境部将向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印发预警函,压实相关地方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地方核实情况,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如果是久拖不决的突出问题,环境部还将组织相关流域局开展独立调查,督导帮扶问题所在行政区域研究对策,推动问题解决。

同样,在今年二季度的水环境形势研判中,汛期污染也被环境部“点名”了。

8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上半年水生态环境形势研判。其中指出,部分地区汛期污染强度大等问题不容忽视。

当时,环境部也公布了2022年上半年地表水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断面清单。这些断面分布在20个省份,数量较多省份为山西(9个)、江西(5个)、云南(5个)。

通过这两次生态环境部的“点名”可以看出来,云南、山西的汛期污染问题在全国最为严重,8月份的那次断面排名,山西最多,云南第三;到了11月,云南则上升到第一,山西第二。

特别是在三季度的排名中,汛期污染强度全国前三名中,就有两个来自于山西(长治市龙头断面、吕梁市南姚断面),说明山西的汛期污染问题非常突出。

相信生态环境部的“点名”,将推动这些地区加强汛期污染治理,助力问题的解决。

三次发文部署相关工作

除了2次“点名”,生态环境部今年还3次发文对汛期污染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早在2月21日,刚过完年,生态环境部就印发《关于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推动 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

生态环境部表示,近年来,中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问题非常突出。

为了指导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着力突破面源污染防治瓶颈,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别要求各地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

而所谓“汛期污染强度”,是指某断面汛期首要污染物浓度与考核目标浓度限值的比值,它主要反映监测断面汛期污染程度与水质目标之间的差距,有利于精准识别平时水环境质量较好、汛期污染物浓度大幅上升的情形,分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

开展这一项数据的监测,其实主要是为了今后的排名做准备。事实上,上面所说的2次“点名”,就是环境部二、三季度两次公布汛期污染强度前50名的排名。

大家知道,“排名”向来是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加强污染治理的一个有效手段,之前的“地表水质量排名”和“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就曾经在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过奇效。

而2月21日的这份通知,也是生态环境部关于汛期污染治理的第一份文件,算是正式吹响了汛期污染治理工作的号角。

到了4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出台,其中也对汛期污染治理做出了安排。

文件规定,要加强汛期污染强度管控,因地制宜开展汛期污染强度监测分析。省级生态环境、住建部门应于监测次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生态环境部、住建部报告上一季度监测数据。

其中的精神,也与2月份那个文件一致,还是通过“汛期污染强度”这个抓手,管好汛期污染问题。

进入5月,随着汛期来临,生态环境部再次发出《关于加强2022年汛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汛期水质明显反弹断面,切实加强水环境监管,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对于汛期水环境监管,生态环境部提出了4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坚决守住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二是加强预防,监督落实污染整治和防范措施;三是抓好分析研判和处置,指导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四是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生态环境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多次发文作出工作部署,说明了生态环境部对于汛期污染问题的高度重视。“十四五”期间,汛期污染防治无疑将成为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之一。

图片来源:新华社

“面源污染已成为制约水环境改善的主要矛盾”

生态环境部为什么如此重视汛期污染问题,因为这项工作已成为水污染防治的一大短板。

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水生态环境司司长张波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曾表示,从国际比较看,我国水环境理化指标已与中等发达国家相当。但同时,我国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有一些明显的短板,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

其中,问题之一就是“面源污染日益凸显”。许多地方普遍存在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现象,往往一场大雨就把平时积存的污水、垃圾冲入河湖,而且管理基本也是一本糊涂账。

张波表示,当前氮磷已经成为长江流域、近岸海域以及不少湖泊的首要污染物,面源污染正在上升为制约我国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主要矛盾之一。

“如果不能有效解决面源污染,水生态环境改善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小,最终将难以为继。”他说。

正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生态环境部在管理上引入了“汛期污染强度”的概念,从而分清相关行政区域面源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城乡面源污染防治,削减面源污染负荷。

在生态环境部的推动下,许多地方也开始逐渐重视汛期污染治理工作。

例如,浙江衢州就上线了全国首个汛期污染强度应用,实现了汛期污染实时感知、科学分析、精准溯源,常态长效强化水生态环境管理。

今年以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搭建“碧水提质”应用场景的“汛期污染强度分析”模块,打通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农业农村等20个部门的50多个数据系统,归集水环境质量、水雨情、水文、水污染源、水利工程等涉水数据近8000万条,接入184座水质自动监测站、4座气象站、3座水文站实时数据,形成汛期污染强度实时感知系统。

这些汛期污染治理工作,也将为环保产业释放新的机会。

例如,汛期污染的来源之一就是污水处理厂溢流,在这方面,中持股份很早就进行了布局。

今年1月,“多效澄清技术”和“污水处理厂纳米絮凝原位扩容技术”成果鉴定会在北京召开,由清华大学王凯军教授团队、中持股份和博泰至淳联合研发的“污水处理厂纳米絮凝原位扩容技术”成果经过鉴定,可以有效缓解城市雨季溢流污染问题,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未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下,相信还将有更多的环保企业投身溢流污染、汛期污染的治理当中。

汛期污染治理,也将成为环保产业的新兴赛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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