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自来水公司在日照市政府和市建委的指导下,拟定了《关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的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从而加快了日照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改革的步伐。
该《实施方案》是本着指导城市居民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建立节水型社会的目标,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关于全省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水价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日照市的实际情况拟定的。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阶梯式水价的概念,即阶梯式计量水价是指对城市居民家庭生活用水设定每月基本用水额度,每月用水超过基本用水额度的部分实行阶梯计价收费,家庭生活基本用水额度按户(每户3.5人)设定。阶梯式水价的实施范围确定为在城镇范围内已实行一户一表计量用水的居民用户,按每户计量,按月计收。对目前尚未实现一户一表而无法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的居民生活用水,暂不实行阶梯式水价,而实行季节性加价。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建设厅颁布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该《实施方案》将阶梯式水价水量基数分为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是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量;第二级是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用水量;第三级是满足特殊需要用水量。
该《实施方案》还规定,阶梯式计量水价超过基础水价部分的加价收入、季节性加价收入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改造资金补助和城市供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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