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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6月起实行阶梯式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12  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421
    笔者5月8日从广东省中山市水利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届时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
  
    日前,《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出台,《方案》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方案》的出台经过价格听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届意见,由中山市政府颁布实施。
  
    按照《方案》的规定,目前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范围是由中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将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对每户用水人口5人及以上、部队及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出租屋等用水户可以申请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计算,同时对符合规定的用水户将继续给予减免定量水费的优惠政策。
  
    据中山市水利局透露,《方案》的颁布实施是该市推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山市推广节水管理中最早的一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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