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审议,《条例(修订草案)》提出,对农村供水实行有偿服务、分类计量收费。
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同网同价,集中式供水结合实际制定区域指导价
关于农村供水收费问题,《条例(修订草案)》规定了农村集中式供水收费的内容。
其中,提出农村供水实行有偿服务、分类计量收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同网同价;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单位与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协商确定,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区域指导价。
高耗水企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单位年度用水超计划百分之三十以上将接受水平衡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