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厅发出《关于简化省级取水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进一步简化省级取水许可申请。
通知指出
涉及取水的水利工程在申请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省级审批时,可一并开展取水许可申请。省水利厅一般只组织一次审查,在出具初步设计报告批复的同时,签署同意取水许可申请的意见。初步设计报告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可合并编写,所涉及的有关内容、技术标准等应符合相应的规程及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