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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四举措全力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推进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6  来源:山东省水利厅  浏览次数:493

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是烟台市“三重”工作的重要内容,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批复总投资8.2亿元,分两年实施。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56亿元,完成10个镇(街)254个村的规模化供水工程,使全市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率达到50.41%。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为抓好项目组织领导,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协调机制,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资金统筹、成本核算、项目推进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高效推进。领导小组印发了《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对有关职责、制度、程序等进行具体明确。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及常务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高镇(街)对工程实施推进的重视程度及责任担当,并要求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工作列为重点督查事项。凡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延误工期的,严肃处理。

(二)印发工作方案,为工程建设推进提供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确定了工程规划实施的基本原则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水定供、挖掘潜力,监管并重、注重效益,两手发力、共同推进”。对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计划进行了明细,并明确了保障措施,强化政府部门主导、财政资金引导、运行维护补贴、水费收缴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三)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出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运行管理,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我市印发了《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对各单位职责分工、工程规划与建设、后期运行管理、用水报装与管理、供水安全管理、资金管理等各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与明确,为工程建设推进和后期运行管护提供了政策依据。同时,为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和镇(街)相关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起草制定了《镇(街)农村供水公司管理办法》,作为指导意见下发各镇(街),对镇(街)农村供水公司的管理体制、人员编制、管理范围、工作职责、值班管理、供水管网巡查管理、管网维护、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奖惩制度进行了明确,提高镇(街)农村供水公司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采用智能超声波水表,推进网络信息化建设。

工程能否长效运行的关键是能否及时足额收取水费,因此,选择好计量水表至关重要。根据山东省水利网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市积极推广网络信息化,建设数字水利。通过多方考察探讨,将普通机械式水表、智能机械式水表、智能超声波水表三大类水表的优缺点进行了汇总,市政府研究后同意采用DN15智能超声波水表,水表要求有内控阀,可实现本地控制和远程控制,具备预付费功能,实现有费通水,无费自动停水,续费自动通水的功能。各镇(街)建立信息化平台,对供水工程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工程运行出现的问题。由生产厂家给用户(镇(街)农村供水公司)提供供水信息化平台,对村、户用水信息进行统计,通过信息分析,可知村级管网工程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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