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国资〔202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市直属国有企业: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关于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关于2020年加快“三供一业”收尾工作的要求,市国资委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三供一业”联席工作会议,对我市各项任务进行了再明确、再部署、再落实,为确保2020年我市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任务
(一)确定改造项目,加快改造进度。按照“三供一业”方案和自治区国资委今年工作要求,2020年各项改造移交工作必须完成,各涉改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涉改项目,各县(区)负责接收市属物业和实施改造项目的,按照“三供一业”2020年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的补助额度要求确定改造项目。所有实施的项目按照2020年10月底完成作为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确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形成改造计划表于4月10日前报市国资委。
(二)加快资产清点移交。一是原已实施一户一表未完成移交的,移交单位要尽快与市供电局、水务集团对接,提供项目清单及相关图纸、设备清单等竣工结算资料,市供电局、水务集团尽快开展二次验收评估,2020年6月底前完成二次评估,并按要求于年底前完成改造。二是加快物业资产清点、移交进度。各县(区)认真梳理未完成移交情况列出问题清单,移交、接收双方指定专人协商对接,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市国资委组织专题研究处理,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清点移交工作。
(三)按时填报进度表。各县(区)接收部门、各企业要强化信息上报工作,按要求每月25日前将《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报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汇总上报自治区国资委。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移交、接收、改造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接、有效衔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移交、改造任务。移交单位要列明项目清单,按照接收单位要求准备齐全有关资料,并配合接收单位完成移交工作;接收单位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办理接收手续,指定专人与移交单位对接,完成清点、移交工作,按时填报进度表;涉改单位要按“三供一业”要求及标准有序推进改造,确保我市2020年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促落实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任务重、时间紧,为确保2020年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任务,市国资委将“三供一业”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市属集团公司业绩考核范围。柳州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组办公室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于9月中下旬组成督办组到各县(区)、各市属集团公司进行督办,并对未完成任务的县(区)、集团公司进行通报。移交改造过程存在争议问题的,要及时报工作组办公室(市国资委),以便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并提出工作意见,确保我市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
联系人:罗银雪,联系电话:2813812。
附件: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
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