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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石家庄供水公司追缴水费93万元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09  来源:燕赵晚报  浏览次数:1398

石家庄供水公司近日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缴的某小区拖欠水费93万余元正式到账。至此,历时6个月的这次民事诉讼以供水公司胜诉告终。

今年3月,裕华区某局所属的某居民小区拖欠大额水费的相关材料由营业一处交到了供水公司法务部门。经了解获知,该小区自2016年6月居民正式入住,产权单位在向供水公司申请水表立户手续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于居民入住当月私自开启供水闸门,提供给该小区居民生活用水及商业用水,使用至今。该小区与供水公司尚未建立供用水合同关系而私自开闸使用城市公共供水,严重侵犯了供水公司的合法权益,供水公司领导果断决策,指示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缴。

供水公司法务部门通过调查收集裕华区某局系该小区产权单位的相关证据材料;营业一处职工连续加班对整个小区逐户查表获取的各类用水水表的指针数据;自小区入住以来居民、商业水费6次水价调整及绿化水价5次调整对应的相关数据;收集到该小区申请水表立户未获批准的相关材料从而确定被诉主体;收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河北省生活用水定额地方标准等与诉讼相关的政府部门文件;对证据材料分门别类制作证据清单,梳理证据链。在将证据准备充分,分析并锁定该案应适用的法律条款之后,供水公司于2019年5月25日就追缴该小区水费欠费依法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因被告系国家机关,裕华区法院依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报了重大事项立案报批。经多次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询、督促案件立案进展,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批准裕华区人民法院就该案予以立案受理,本案才正式进入诉讼程序。由于还涉及另两个实际用水管理人,法院连续两次追加被告,开庭时间也两次延期,供水公司多次续办诉讼手续,案件审限拉长。再有,本案并不属于普通的供水合同纠纷,三个被告之间形成了共同侵权,法律关系错综复杂,需要从法理上精准判断,进而依法适用对应的法律条款。供水公司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时与主审法官积极沟通交流,依法、据理就案件焦点和法律适用提出我方法律意见和主张。第三被告为了自身利益,多次提交水费合计额大大低于查表指针显示的水费合计额的收取水费单据,供水公司依法提出否认该证据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质证意见,避免了水量损失。

经过多轮庭上及庭下质证,供水公司的质证意见和法律主张得到了主审法官的认同。在供水公司提供的大量真实证据和法律依据面前,对方三个被告最终对依据原始查表数据得出的应追缴水费金额予以了认可,同意以法院居中调解的方式快速结案,依法交纳水费。

供水公司的胜诉极大鼓舞了营收部门的士气,震慑了那些久拖不交的用水户,开创了供水公司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缴拖欠水费的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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