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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自来水初装费还有人在收 物价局彻查此事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27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609
  广东省2001年就已经取消了的自来水初装费,现在居然还有地方在收。在12月25日广东省物价局的接访日中,汕尾陆丰石碣镇的陈先生通过电话反映称,所在地的自来水公司至今还在收取每户两千元左右的自来水初装费,对此,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林林表示将派检查组彻查此事。

  城乡接合部水费高

  12月25日,广东省物价局由副局长林林负责接待来访市民。上午9时,接访刚刚开始,广州市民邓先生就来到接访大厅,他反映自己买的天河区一新商品楼强制重复收取部分成本费。“楼盘规定这些直饮水、智能系统、大堂的防盗门……都要另外收费,而且要交了钱之后才能验楼。”对此林林表示,今年7月1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的新的房地产交易规则,就明确了这些费用属于房价成本,开发商不得另外再收取。

  随后市民熊先生还反映,白云区石井庆丰物流园区内不按照政府规定,多收水电费。“你看他们给我开的单,10月份的水费是每吨3.1元钱,电费是1.3元一度,为此每月多交2000多块钱。”对此林林表示,现在城乡接合部这样的事情很普遍,涉及的问题也很复杂,广东省物价检查分局将尽快调查此事,尽快给予回复。

  初装费发票写“捐资”

  在12月25日的接访中,还有部分外地的上访者通过电话反映问题。陈先生就来电反映称,自己所在的汕尾陆丰石碣镇,当地自来水公司至今还在收自来水初装费(开户费),每户的收取标准在两千元左右。

  陈先生说:“2002年的时候,他们收了钱,发票上不敢写‘开户费’,就写了‘材料费’,到2004年后更是写成了‘捐资’。还有更过分的是,他们现在还要收底度水费,每月6吨,每吨3元,不管你用不用水,一个月都得交18元。”

  听到陈先生的投诉,林林表示,如果情况属实,这是一起非常明显、性质恶劣的违规事件。因为2001年4月份出台的全省自来水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各地要取消初装费、增容费和底度水等收费。林林还表态说,省局将派检查组到陆丰调查,如果确有此事,将责令收费部门退回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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