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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海宁获水利专项资金补助1.03亿元 将用于哪方面?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1  来源:浙江新闻  浏览次数:200

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日前,浙江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至此我市2019年共获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省级水利建设和发展专项资金1.03亿元。

根据资金分解文件要求,我市已将1.03亿元上级资金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管理内容。其中,2019年重点水利工程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项目、洛塘河圩区整治项目、上塘河中型灌区项目和尖山圩区整治项目获得的上级资金占年度计划投资量的41.9%。

尖山圩区整治工程强排泵站建设如火如荼。(部门供图)

据悉,“十三五”以来,我市各年获水利上级补助资金分别为6120万元、1.07亿元、5281万元。而今年的1.03亿元算得上是可观的数目。“因涉及机构职能调整,所以在没有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资金的情况下,我们仍争取到了超亿元的上级资金,这是‘十三五’以来的一个突破。”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我市水利建设管理的肯定和鼓舞。

去年,我市水利工作交出了一份优秀的成绩单。扩大杭嘉湖南排海宁段工程、2018年长山河海宁市区片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及袁花支河整治、上塘河疏浚等工程按照预计进度推进,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共完成水利投资4.59亿元,完成率113.9%,并荣获2018年获浙江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考核优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获得省级优秀,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创建顺利通过验收,鹃湖成功创建为省级“美丽河湖”。

民生水利惠民生,水利建设发展逐渐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和具有潜力的城乡绿色发展增长极。上级补助资金的获得,为水利项目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动力,使我市水利发展更有底气。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加大项目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落到实处,工程发挥最大效益。此外,水利部门也将继续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科学储备后续项目,积极对接条线部门,有力推动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各项水利工作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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