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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完成农垦森工改革市级水行政权利移交工作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1  来源:东北网  浏览次数:384

       26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召开农垦森工改革水行政权力移交工作会议。会上,省水利厅与省农垦总局、龙江森工集团,12个市水务局与省农垦各管局水务局,8个市水务局与龙江森工集团签订了水行政权力移交协议,标志着全省农垦森工改革水行政权利移交工作市级层面已经全面完成。

26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召开农垦森工改革水行政权力移交工作会议。图片由省水利厅提供

  会议强调,要快速推进水行政权力分级移交工作,农垦和森工不再承担相关水行政管理职责,由各相关市、县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承担。省水利厅制定《黑龙江省农垦和森工系统水行政权力事项移交实施方案》,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程序、明确时限快速推进下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农垦森工改革任务。各相关市水务局要迅速组织分级移交工作,尽快将水行政管理职能移交到相关县(市、区),督促所涉及的有关县(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抓紧与森工集团所属分公司及农垦管理局所属农林牧渔场进行边界、水行政管理等具体事项的对接,抓紧完成最后移交工作。

  会议要求,要按照整体移交、分级对接的原则,农垦、森工系统根据属地移交对应关系将涉水行政职能共74项全部整体移交属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步移交审批档案和执法卷宗等各类档案资料,办理移交登记手续。要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河湖“清四乱”和河长制湖长制等重点工作。各相关市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担当负责,积极协同配合,确保6月30日前完成企业行政权力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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