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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5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浏览次数:388

 湘水办函[2019]70
 
各市州水利局,厅机关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扎实做好我省农村水利水电各项工作,现将2019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袁  理  0731-85486169
 
 
湖南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9430

 
 2019全省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要点
 
2019年,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党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水电环保整治与绿色创建等工作,全面强化农村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护、农村水电站生态流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等行业监管,为农村饮水安全、粮食安全和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
1、坚决打好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战。进一步精准识别并查漏补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确保年内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快项目建设,保完成2019新增农村通自来水人口120万人。
2、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2019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12月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
3、提升农村饮水水质合格率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合格率纳入脱贫攻坚考核范围,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日常水质检测和水质巡检,配合环保部门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范围)划定工作,综合施策,全力提升水质合格率。
4. 推进农村饮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建设,联合省财政厅修订完善《湖南省“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财政奖补暂行办法》,鼓励和引导各市州、县市区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PPP项目建设。
二、加强骨干灌排设施建设
5、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快国家规划内20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扫尾工作,全面完成2018年度18处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省级补助资金项目、10处大型灌区维修养护省级补助资金项目、8处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44处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省级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积极推进2019年度37处重点中型灌区和8处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制定2019-2020年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省级建设方案,组织编制灌区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影响灌区正常运行的“卡脖子”问题。
6、推进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全面完成规划内14处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2019年度3处大型灌排泵站工程建设任务;配合做好中型泵站规划,为启动中型泵站建设做好前期准备。
7、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积极做好大型灌区现代化建设规划,根据大型灌区建设现状及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大型灌区现代化建设进程,积极探索我省大型灌区现代化建设思路与模式。
三、加快推进绿色水电发展
8、狠抓小水电清理整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推进小水电整改工作,建立全省小水电问题台账,逐站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年内完成一批小水电整改工作。坚持规划、环评和项目联动,对小水电新建项目严格把关。
9、开展绿色水电创建。编制《湖南省小水电绿色改造实施方案》,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绿色水电电价奖惩政策,按照《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要求,继续在全省开展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工作,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的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和河流生态改造典型。
10、抓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建设与收益兑现。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确保2019年实施的7个农村小水电扶贫项目12月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80%以上;确保2016-2018年实施的21个项目落实扶贫政策,及时缴存扶贫收益并发放到位;督促所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2020年年底前全部实现投产发电。
四、深化农村水利管理改革创新
11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灌区节水改造,以农业供水成本核算为抓手,以完善计量设施为基础,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为推力,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争取年底前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的农业供水成本核算,提出反映灌区运行维护成本的建议水价。全省完成不少于50万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并在改革区域内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12、推进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灌区、泵站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开展大中型灌区“两定”和“两费”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探索灌区工程运行管护扶持引导政策机制;积极探讨灌区建设投入机制,配合省发改委做好补充耕地异地转让指标交易资金用于中型灌区项目建设的试点工作;继续做好灌区工程设施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
13、推进农村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加快出台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创新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模式;深化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改革、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改革、水权改革,落实农村水利工程管护主体、责任及经费。
五、强化农村水利水电行业监管
14、推进项目验收。加快完成省管电站竣工验收,督促市、县加快已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小型水电站、小水电代燃料、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等项目验收工作,确保201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完成验收任务不少于1/3,年底全面完成; 20199月底前完成“十二五”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河流生态改造项目完工验收与投资审计工作,20203月底前完成“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工作。 
  15、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全省农村水电站信息管理平台,初步实现对较大规模及各级各类保护区(地)内农村水电站的常态化监管;配合开展灌溉水质监测工作,实现动态监督面源污染;强化农村水利水电各类信息系统应用,推动信息技术与农村水利水电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水利行业监管现代化水平。
16、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研究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监管办法,采取稽察、调度、调研、抽查等方式,强化灌区、泵站、小水电、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达到标准要求,正常发挥工程效益。分级设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督促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督导暗访整改落实,持续推动解决各类农村供水问题。强化农村水电生态流量监管,建立水电站保障下游生态基本用水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7、加强安全生产。开展农村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政府监督、行业监管、业主负责”三位一体的农村水电站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建立农村水电信息化系统,实现农村水电站网上实时监控和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水平。
18、加强取水管理。开展取水工程核查登记,6月底前建立取水工程(设施)核查对象名录,10月底前完成取水工程(设施)基础信息登记。
19、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农业节水、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农村水利改革、农村水电生态修复等工作宣传,重点做好农业水价改革系列政策解读和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成效宣传,组织开展河道修防工(渠道维护方向)大赛。加强对市县农村水利水电相关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
20、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政治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21、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坚决破除“四风”,持续深化“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针对农村水利水电项目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新时代水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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