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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水务局关于下达2019年非居民用水大户用水计划的通知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2  浏览次数:507

 各非居民用水大户:
依据《珠海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珠海市计划用水工作细则》(珠海农水函〔2015〕197号ZBGS-2015-018)、《珠海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大户用水调整程序管理规定》(珠海农水函〔2015〕185号ZBGS-2015-016)等法规、文件,根据各非居民用水大户前三年用水量,我局节水办确定了各用水户2019年用水计划,现予下达。就其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用水计划是依据各用水户2016、2017、2018年三年的每月用水量及用水增长率等情况加权平均确定。
二、2019年用水大户确定为年用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
三、对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的用户,水务局将依照《珠海市供水用水条例》对超出用水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计划加价水费委托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征。
四、依据《珠海市非居民计划用水大户用水调整程序管理规定》,对确有充分依据需要调整用水计划的用水户,可以通过http://125.89.65.142:8080网站按照水务局分配的系统账号(用户名和密码在年度用水计划下达表内)进入珠海市节约用水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和调整(具体操作流程可在珠海城市节水综合管理系统中帮助中心教学视频中学习),或者从珠海市水务局官网(http://www.zhhnys.gov.cn)下载《珠海市年用水计划(调整)申请表》,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水务局供水水保科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用水计划调整手续可以通过邮件、邮递、传真等多种方式办理。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的,视为同意我局下达的2019年计划水量。
五、我局将尝试依据用水定额下达用水计划,请各单位向我局提供贵公司设计产量及产品类别,并提供相应依据(如设计文件,相关部门批件等),材料可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
六、对我市用水计划管理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可通过多种方式向节水办反映,我局将积极采纳。
七、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文件请登陆珠海市水务局官网(http://www.zhhnys.gov.cn)查阅。
八、联系方式:
电话:2616827黄工   2268902罗工   传真:2268902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镜山路79号珠海市水务局207房
工作邮箱:swjcheng@163.com
节水工作QQ群:珠海市水务局节水办,群号62054683,申请入群请写明公司名称及个人称呼。
   
   附件:珠海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大户调整用水计划申请表
               
                                               珠海市水务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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