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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三年内实现抄表到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7-01  来源:齐鲁晚报  浏览次数:691

  本报6月30日讯(记者常新喜)省城将实现自来水抄表到户了。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府获悉,从今年7月开始到2007年年底,省城将实施城市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实现一户一表和计量出户,彻底免除市民分摊水费的烦恼。

  据介绍,由于省城自来水在计量和抄表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市民经常为分摊水费而烦恼。在日前举行的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上,不少听证代表也多次提到这个问题。为此,济南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将在市区范围内实施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

  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是指一户家庭(一套住宅)在住宅以外安装一只贸易结算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的新建、改建工程。此次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实施的范围是市内6区及高新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居民家庭,危旧住宅片区、规划3年内改造的住宅不列入本次工程实施范围。

  济南市政府规定,该工程应坚持用户自愿原则,对不愿进行户表计量改造的用户,仍按原计量方式收取水费。在改造过程中,工程材料采购、施工、监理全部公开招标,并由审计、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由用水户选派代表参与工程招标、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全市符合条件用户的水表改造将在2007年年底之前完成。

  对于自来水表改造的资金来源,济南市政府规定,自来水户表计量工程资金由政府承担50%、住宅产权单位和用水户各承担25%;无产权单位的,住宅产权单位承担部分一并由用水户承担;享受低保的用水户应缴纳部分(如无产权单位,包括住宅产权单位承担部分)由政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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