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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新増4个“省级节水型城市”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07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端  浏览次数:489
 12月26日,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传来喜讯,我省新增平顶山市、新乡市、汝州市、长垣县4个“省级节水型城市”。至此,我省节水型城市总数增至 13个,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10个。

公开资料显示,我省水资源匮乏,人均水资源量仅有400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5,大大低于联合国规定的人均500立方米严重缺水下限。创建节水型城市是指一个城市通过科学预测和规划,调整用水结构,加强用水管理,合理配置、开发、利用水资源,形成科学的用水体系,使社会、经济活动所需用水量控制在本地区自然界提供的或者当代科学技术水平能达到或可得到的水资源的量的范围内,并使水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

据了解,申报节水型城市必须具备法规制度健全、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健全、重视节水投入、建立节水统计制度、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和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等6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考核范围为市区。

我省荣获“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称号的有郑州市、许昌市、济源市;荣获“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的有南阳市、登封市、信阳市、商丘市、驻马店市、鹤壁市、平顶山是、新乡市、汝州市和长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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