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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发布 哪些会优先改造?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7  来源:湖北日报  浏览次数:576
   《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征求意见

  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优先改造

  湖北日报讯(记者彭一苇)10月1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湖北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在征求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对于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先行整治。

  此次征求意见的指南,适用于2000年12月31日前全部建成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标准成套且未列入近三年棚户区或近五年旧城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重点解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安全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消防等问题。

  指南对11类基础民生类项目和4类提升项目的改造内容、技术要求均做了详细规定,如要求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阀”,水表出户率达100%;监控探头要达到数字高清200万像素以上;空调室外机应统一规划设置空调机位;鼓励居民积极加装电梯;在有条件的小区建设海绵城市设施等。

  按指南要求,各街道(社区)对拟整治的小区应开展问卷调查,调查应覆盖小区80%以上的居民,有效问卷反馈中大多数(建议为2/3以上)居民有整治要求的方可列入整治计划。设计单位应在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整治项目设计方案确定后,需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公示,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在整治项目施工前3个工作日,在小区的主要出入口张贴告市民书并设置工程公示牌,方便小区居民了解工程情况,监督现场施工。工程竣工后,要组成有居民代表参与的验收组开展验收。

  今年,我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剑指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配套不全、设施破旧、缺乏管理等“老旧小区病”,目前各市州选择10-20个小区,正在陆续开展试点示范,原则上1年内完成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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