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提高改革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大局观念,服从改革需要,正确对待机构及人、财、物的调整重组;及时妥善解决改革过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改革期间水源工程及供排水项目建设主体不变,主管部门责任不变,继续按原项目管理体制完成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衔接有序、不受影响。
三是强化运营管理。骨干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建成后,运营管理平台公司(投融资平台公司)要对项目实行精细管理,确保高效运行。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在改革过程中,要严肃机构编制、人事和财经纪律,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在机构调整、人员和资产划转等具体工作中,要处理好人员安置、资产核查、财务审计、综合协调、档案移交等具体工作;严格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严防突击进人、用钱,防止国有资产的损坏和流失。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过程中涉及的机构、资产、人员和管理职责划转等事项,必须以确保供水安全正常运行为前提,稳妥有序推进。各主管部门和改革涉及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明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做好扎实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考虑职工切身利益,积极支持配合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六是强化督办督查。各单位要严肃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避免工作搞变通,要拿出实招、务求实效。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月调度一次;县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的督促和指导,采用专题报告、工作月报等形式将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准确、及时报告市政府;县纪委县监委、县督办督查局要主动介入,积极参与,加大督办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县纪委县监委依法审查调查。
据了解,本次改革按5年计划推进(2018年8月至2023年8月),分为筹备阶段(2018年8月至12月)、实施阶段(2019年1月至2022年12月)、总结阶段(2023年1月至8月)三个阶段进行。改革范围包括全县所有已建、在建及拟建水源工程、城乡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纳入改革合作的城乡供排水项目共69个,总资产约539205.57万元。其中已建水库8座,在建水库1座,拟建水库11座;已建供水工程20个(含县城2个水厂),中型灌区1个;污水处理已建工程5个,在建5个,拟建18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县供水公司);国有企业1个(县水投公司)。按照“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建管一体化”的目标,市水投公司与纳雍县共同合作,围绕骨干水源、城乡供水、污水处理3个业务板块,整合现有水务资源和业务,本着市、县“既有合作又有分工负责”的原则,采取引进合作伙伴、组建股份制公司、PPP项目公司等多种方式,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和引入建设、运营管理团队,确保涉水特许经营项目的顺利实施,逐步提高纳雍县县城及各乡镇的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能力。